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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商业化的前提是监管到位

2010-03-18 00:00 未知 未知 阅读 0
核心摘要: 本文探讨转基因商业化的前提是监管到位。文章指出,尽管农业部未批准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种植,但非法转基因产品已渗透市场。通过回顾国内外非法种植事件,强调建立从生产到流通的完整监管体系的必要性,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截至目前,中国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进口到境内进行商业化种植,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这是农业部网站发布的“农业转基因技术与生物安全问答”中的原文。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两会期间公开表示,“国内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发放安全证书不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

然而,转基因粮食作物的商业化已悄然渗透。国际环保组织公布的2010年“3·15”调查报告显示,在包括沃尔玛等零售巨头的83个蔬果样品中,检测出非法转基因产品等问题。消费者被动成为“试验品”,原因可能是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督、质检、工商等部门监管不力,或零售企业知法犯法。

我国曾发生“瘦肉精事件”、“苏丹红事件”、“大头婴儿奶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及“毒豇豆事件”,此次超市检测出转基因大米事件更为严重:一方面,销售环节已被“打通”,转基因大米“被商业化”;另一方面,转基因产品缺乏清晰标识,消费者在不知情下购买,隐患无穷。

转基因商业化的前提是严密有效的监管体系。转基因种子在授粉、运输等环节易漂移,监管难度大。2004年,香港特区政府误将转基因木瓜种子分发给农民(包括有机农户),造成污染;2005年,湖北省非法种植的转基因水稻种子和大米流入市场,甚至污染婴儿食品;2008年,湖南发现非法种植的转基因大米;2009年4月,海南出现转基因木瓜种植。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转基因植物在指定的区域种植”的规定,上述行为均属非法种植。如果不采取行动,当地作物可能遭受大面积污染。如果连只允许在一个省种植的转基因作物都管理不好,如何有效管理大规模种植的转基因水稻?另一个重点是,农民如何买到这些转基因种子?是谁在推广?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应建立产品跟踪体制,从生产第一个环节抓起,到加工、运输、上市各环节都要有是否涉及转基因的证明。包括从事转基因生物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以及安全证书使用情况,流通领域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申请和使用情况。此外,还需了解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生产档案记录及经营活动情况,转基因食品的供应、销售情况的监督管理。这样才能建立从生产源头到市场流通的完整监管体系,保障消费者健康及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专家表示,对转基因进行研究,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是必要的,恐惧大可不必。但公众恐惧的是,在现有监管条件下,研究尚未完全成熟时,消费者可能都成了“小白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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