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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的”诺贝尔奖:名称滥用与维权

2010-10-08 02:10 陈平平 经济观察网 阅读 0
核心摘要: 本文探讨了诺贝尔奖名称被滥用的现象。1995年欧盟官员误认奖项引发法律纠纷,此后基金会每月发出多封警告信。许多奖项如盖仑奖、图灵奖、蓝色星球奖被媒体冠以“诺贝尔”头衔。基金会执行总监强调滥用可能损害诺贝尔奖声誉,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文章还分析了奖项声望的构成因素,指出奖金、评奖频率等并非关键,而诺贝尔奖的独特地位使其成为被攀附的对象。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平平 1995年,欧盟官员误将欧洲资讯及通讯科技奖认作诺贝尔信息通讯技术创新奖。很快,他们收到诺贝尔基金会的通知,被告知违反了商标许可协议,面临法律诉讼。欧盟官员承诺不再进行此类类比,问题得以友好解决。

尽管引用声誉良好的“诺贝尔”名称看似无辜,但诺贝尔奖早在20多年前就已注册。诺贝尔基金会雇员持续关注新闻和时事,查找误用行为。

近年来,基金会发现违法使用“诺贝尔奖”的行为呈上升趋势。公共关系经理乔娜·彼得森表示:“最近,我们每月要发两到三封警告信。”东卡罗来纳大学历史系教授拉里·蒂斯认为,这种上升并不意外,因为每年新奖项以10%至15%的速度增长,至少比1990年翻了一番。

法国盖仑医药发明奖被媒体称为“诺贝尔应用医学奖”。美国计算机协会的图灵奖被称为“诺贝尔计算机科学奖”。日本旭硝子基金会的蓝色星球奖也被称为“诺贝尔环境科学奖”。

并非所有问题都能和平解决。彼得森说:“我们通常希望收信人停止滥用行为,但很多情况下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

执行总监迈克尔·索尔曼表示:“因为诺贝尔奖的悠久历史和良好声誉,许多新奖项希望沾光。”他拒绝透露具体法律纠纷,并强调:“这不关乎个人声望,而是所有诺贝尔奖的声望。不当使用可能毁了诺贝尔奖。”

索尔曼指出,有些比喻是得当的,例如与拉斯克临床医学研究奖和盖尔德纳基金会国际奖相提并论。

基金会工作人员会善意致电误用机构,但对媒体倾向性言辞无可奈何。他们读到过将美国国家工程研究院拉斯奖称为“诺贝尔生物工程学奖”的报道,以及其他更过分的情况:杰佛逊奖被称为“诺贝尔公共服务奖”,坦伯顿奖被称为“诺贝尔精神实体研究进步奖”。欧盟媒体仍在继续将欧洲资讯及通讯科技奖称为诺贝尔奖。

在科学领域吸引注意力时,提及诺贝尔奖可以理解,因为它是少数被科学家和非科学家都熟知的奖项之一。这引发了一个问题:什么让奖项有声望?1983年,《科学家》杂志创始人尤金·加菲尔德指出,奖金数额(越高越好)、评奖频率(至少不被遗忘)、获奖人数等因素并非神奇组合。美国化学会志的最高奖普里斯特利奖常被称为“诺贝尔化学奖”,国际数学联盟的菲尔兹奖则被称为“诺贝尔数学奖”。

索尔曼指出,有些误用可被原谅,但最坏的是公司利用诺贝尔奖盈利。基金会曾发现一家公司想将新车命名为“诺贝尔”,还有学校为全勤学生颁发“诺贝尔奖”,甚至吸脂手术诊所也命名为“诺贝尔诊所”。(选译自美国《科学家》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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