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命科学的迅速发展,近年来,世界各国对于生物制品的运输作出严格规定,并成立了国际危险品运输专家委员会,有30多个国家参与其中。其作出的规定在生命科学发展过程中不断得以修改完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于200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相关规定。 就我国来说,最大问题则是相关规定原则性很强,但缺乏具体细节,从而给法律法规的操作带来不确定性,执行难度大。所以,中国海关对其所了解的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的生物制品一般都会顺利放行,而对不太了解的科研机构生物制品则增加扣压的可能性。这是因为一旦出了问题则难以找到责任对象,海关也无法承担责任。这或许可以解释各科研机构设备处在接受调查时,告知记者“顺利通关”的原因——因为海关人员认识、了解他们,但对科研人员则不熟悉。 据介绍,国际上对生物制品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分级,在出入境时分为“免检、可检、必检、强检”等等级,但中国没有这样的细则。 此外,中国医学科学院的研究人员还介绍,我国的生物制品分类与其他国家有很大差异。如我国的分类等级数位顺序与国际上的数位顺序——一、二、三级等在重要性上正好相反,交流时经常混淆、出现麻烦。 可见,中国缺乏细则的生物制品运输管理和出入关法规条例,已成为中国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一道无形障碍,它造成的后果便是——在这个强调速度竞争的时代,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中国科学家的科研活动减速。 中国政府把中国生命科学的发展视为一次难得的机遇,但中国欲在生命科学领域实现“跨越”,不仅需要投资设备、引进人才,还需在科技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上尽快跟进和细化、尽快与国际接轨,让科学家们顺利实施科研设计和计划。 (责任编辑:泉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