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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器官捐献两年内将不再依赖死囚捐献

时间:2012-11-26 15:56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CFP供图

@口水微博

新闻背景

日前,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广州表示,中国自2011年3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取得明显成果,相关政策和机构的配套落实后,将有望彻底取代以往依赖死刑犯提供器官来源的情况,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将在一至两年内取消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依赖。

黄洁夫称,2007年5月,《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中国器官移植走向法治规范化道路,中国器官移植监管取得明显进步。但器官来源混乱、器官匮乏、非法器官买卖等许多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每年的死刑判决逐年减少,司法部门目前采用“少用、慎用”死刑。如果不能建立一个公民器官捐献体系,移植事业将成为“无源之水”。因此,必须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伦理和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

黄洁夫透露,中国卫生部与红十字会自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DCD)以来,截至2012年9月30日,38个试点单位完成人体捐献465例,捐献器官1279个。其中,广东在DCD试点中是做得最好的省份,超过100例。黄洁夫称,DCD试点是一个非常谨慎的工作,只在中国的十分之一有条件的医院和地区“先行先试”。相关政策和机构的配套落实后,将有望彻底取代以往依赖死刑犯提供器官来源的情况。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将在一至两年内取消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依赖。现在我国每年大约有1万人次接受器官移植手术,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人体器官移植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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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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