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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超适应证营销遭重罚22亿美元,中国区称不受影响

2012-07-06 11:49 李妍 中国经济周刊 阅读 0
核心摘要: 强生因超适应证营销抗精神病药物维思通被美国罚款22亿美元,创历史纪录。中国区称维思通已获批双向情感障碍适应证,故不受影响。文章分析超适应证推广的风险、强生转型医疗器械的战略,并列举其他外企类似案例,揭示行业潜规则与监管差异。

2012年6月11日,强生公司同意支付22亿美元,以了结美国司法部对其抗精神病药物维思通(Risperdal)及其他几款药物非法营销的调查。这笔罚款是美国历史上针对制药公司非法营销的最大罚单之一,标志着美国监管机构对超适应证推广行为的严厉打击。

超适应证推广的定义与风险

超适应证推广是指制药公司出于商业目的,诱导医生将药品用于未经批准的适应证。这种行为因缺乏大规模临床试验验证,存在高度用药风险,被各国法律明令禁止。维思通在美国仅获批用于精神分裂症,但强生被指控向医生施压,将其用于双向情感障碍和抑郁症,同时淡化该药可能引发糖尿病的风险。

中国区回应:维思通已获批双向情感障碍

西安杨森(强生在华子公司)公关部表示,维思通在中国已获批双向情感障碍适应证,因此该指控不涉及中国市场。然而,同一药物在不同国家适应证范围的差异引发质疑:是否中国审批标准更为宽松?对此,西安杨森未予进一步说明。卫生部专家孙忠实教授指出,超适应证的科学使用在临床上普遍存在,但企业的商业推广性质不同,应严格区分。

强生转型医疗器械

强生近年盈利下滑,2011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同比减少约89%。为应对危机,强生加速向医疗器械领域转型,以213亿美元收购瑞士医疗器械公司辛迪思(Synthes),后者主营骨折治疗器械,利润率高达35%。分析认为,强生在药品和消费品领域品牌价值下降,而医疗器械成为其利润最稳固的依靠。

其他外企超适应证案例

美国辉瑞在2009年因超适应证营销支付23亿美元罚款;罗氏安维汀在2010年因超适应证用药导致患者视力下降;德国拜耳拜瑞妥在2012年被质疑超适应证推广。这些案例表明,超适应证推广是行业普遍问题,但监管力度因国家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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