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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禹锡事件:事件走向取决于韩国政府态度

时间:2005-12-22 08:58来源:科学时报 作者:bioguider 点击: 391次
        中国科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员在接受《科学时报》电话采访时表示,韩国的科学基础和科学水平尚处于发展中阶段,承担着重要科研任务的科学机构和科学家难免不受到外在压力的影响,黄禹锡事件的出现,与此不无关联。  

        这位研究员分析,《科学》杂志等学术期刊本来只是科学同行之间的交流平台,发表文章的目的是报告进展以及在当时的合理性,并不保证发表内容的正确性。因而,学术杂志依赖于作者的诚实和以往的信誉。原则上,《科学》杂志并不发表对超过发表时间6个月以上的文章的评论,正说明文章内容的正确性并不是学术杂志的首要目的,因此学术杂志一般很难发现故意的弄虚作假。科学家如果不是为了满足科学以外的标准,没理由欺骗同行,也不敢轻易在论文中引用造假数据。但现在,由于不少基金组织和政府机构越来越将在这些杂志上发表论文作为对科学工作的评价依据,特别是分配巨额经费的依据,从而为黄禹锡们甘愿冒险欺骗同行,以获取学术以外的声誉和其它利益的短期行为提供了最为直接的动机。

        这位研究员说,同行评价是国际科学界公认的最有效的评价方式,但在像韩国这样的国家,一是同行水平不够,二是同行数量有限,同行评议往往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常常还不如借助类似于论文被引用率和期刊影响因子等外在指标来评价。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造假等功利性行为在科学界的抬头。  

        他认为,科学界不够自主、不够坚强,从而无法保护单个的科学家承受外界的非学术压力,也是在评价压力过大、被期望值过高的情况下,少数科学家铤而走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美国等科学发达国家,科学家团体,如科学学会等,以及大学起着在政府及私人基金会和政府管理机构与科学家和学者之间的调节和屏蔽作用,从而较为系统地保证了科学家能坚持科学和学术标准免受外在压力的侵蚀。一旦科学和学术标准受到影响,科学家团体和大学就能代表科学家与政府和私人基金会和政府管理机构对话,以协调相关的规范。较为自主的科学家团体和大学学术界才能保护和杜绝少数科学家和学者违背科学和学术操守,这也成为在韩国这样的社会中逐渐杜绝类似现象需要建设的关键制度性因素。    

        这位研究员分析,黄禹锡事件的走向,可能最终要取决于韩国政府的态度。应该说,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政府的科研管理体制和韩国民众对"国家英雄"过于急切的期望也应负有一定责任。因此,即使造假等行为最终能被确认属实,板子也不能只打在黄禹锡一个人身上,韩国整个社会各相关方面都应该作出检讨。尤其是韩国政府的相关机构,应该主动承担责任,否则会进一步导致更大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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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家的声音

        韩国"国耻"给中国科技敲响警钟  

        颜永红(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员)  

        韩国这几年的经济确实发展得不错,涌现出很多国际品牌,三星就号称要在半导体等方面挑战英特尔的地位。经济上的发展、国民和政府的期待,给科技以很大的压力。  

        中国等亚洲国家,这几年科技进步很快,但硬件上去了,软件建设相对还很落后,比如诚信制度,中国需要做的工作很多。我认为,如果有人质疑、揭露某个人或团体有学术不端行为,就应该重视,拿出一个调查意见,有一个让大家都信服的结论。而不是捂着,一捂就后患无穷,就会有层出不穷的学术不端行为,"榜样"的力量是无形的!韩国科技部着手调查真相,并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应对措施。韩国很有勇气,也很明智。从目前来看,好像是国耻;从长远看,对韩国科技的发展更有好处。长痛不如短痛。这也给中国敲响了警钟,不能再让学术不端行为蛀坏中国科技大厦了!我提议,还要建立一个学术不端行为专家库,不能让这些人担任项目申请者,更不能担任项目评审人、成果鉴定人,让他们没有生存空间,让他们知道学术不端是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的,学术不端行为自然就会减少。  

        "滚动支持"、"定向发布"等事情表示中国科技尚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很多科技工作者只能当丁方,甚至连丙方、乙方都当不到。很多时候,没有关系就拿不到项目,哪怕你的水平最高。这些人都认识,见面就打招呼,但是你不是那个圈子的。我的导师不是国内院士,我自己在国外工作多年,很难融入那个学术圈。不过事情还是朝着乐观的方向发展,还是在变好。(采访整理/本报记者  易蓉蓉)  



        科学家的行为应该没有私利性  

        刘兵(清华大学科学与社会研究所教授)  

        从"黄禹锡事件"的进展和媒体报道的口径看,目前还处在事实不完全确定的阶段。应该说,韩国媒体这一"科学打假"事件,采取的态度是非常妥善、谨慎的,而且,没有一篇文章对黄禹锡进行人身攻击,这是我们应该注意到的。  

        然而,无论"黄禹锡事件"的真伪,相似的科学造假案在科学共同体中实在是屡见不鲜,而且往往造成公众、舆论界一片哗然。这种我们称之为"造假""剽窃""学术腐败",或者用科学共同体的标准用语称之为"学术不端行为"的事件,从道义上看是不合理的。科学是严肃的,人们往往希望从事科学的人也是圣洁的,但科学家也是人就此而言,他们并不因从事了科学的职业就一定变得圣洁起来,他们往往也会受利益的驱动而出轨。所以,这类事件的发生其实是在情理之中的。很早期的科学家,投身科学往往是出于个人爱好,造假对于他们没有什么意义。当科学成为人类共享的"知识"时,一部分人会受荣誉的驱使从事造假活动。因此就有人提出科学家不应受"荣誉"驱动的所谓规范。当科学进入到大科学时代,科学与利益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科学家也越来越有"机会"受利益驱动。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社会学家默顿在他提出的科学家行为规范中就强调科学的"无私利性"。包括其他相关内容在内的"默顿规范",目前被科学共同体普遍看作科学家的守则。随着科学的发展,科学与基金及潜在商业利益之间的关系越发密切,约束科学家的行为也就越来越困难、越来越必要。其实,我们不难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往往更多地出现在像"克隆干细胞"这类热门的科研项目上——越热门的项目,其经济利益的诱惑也越强烈。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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