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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组织和产业界在欧盟生物技术政策上再次冲突

时间:2006-04-05 09:44来源:中国科技信息网Chinainfo 作者:bioguider 点击: 97次
        路透社2006年4月3日布鲁塞尔消息:环保组织——“地球之友”4月3日指控欧盟委员会偏袒生物技术产业,允许转基因作物在有机和传统作物附近生长。在欧盟维也纳相关会议前夜出台的一份报告中,地球之友称委员会的做法无法避免污染或保障人体健康及环境,而只是确保转基因贸易不受阻碍。

        欧盟的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驳斥这一组织的批评为“荒谬”。过去几年中,欧盟政府一直无法就区分种植三种类型作物的规定达成一致——这一规定用欧盟的法律术语来说就是“共存法”。西班牙是唯一种植商业转基因作物的国家,在这一领域最富有经验。

        欧盟国家在这一领域没有立法,而一些国家已经颁布了相关法律,另一些国家也在酝酿有关法律。绿色组织称在欧盟的作物共存法律颁布前,欧洲不应种植任何“活”的转基因作物。生物技术产业界的看法则完全不同,声称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共存不会产生任何问题。

        地球之友欧洲分部在一份报告中称:“转基因农业在欧州的共存要么会对非转基因作物造成污染,要么需对农业流程进行重大变革。委员会明显倾向于前一种可能。”

        2006年2月,欧盟农业委员会委员Mariann  Fischer  Boel表示她认为没有什么必要颁布共存法,这让很多对转基因作物持怀疑态度的国家大失所望,因为她此前经常声称会在2006年推动建立强制性的欧盟法律框架。

        地球之友表示:“委员会对共存法的关注不是想要避免污染和保护健康及环境,而是要确保转基因贸易不受阻碍。”自2004年来,委员会已经通过相关法律流程批准了一小批供食用和饲料的转基因作物。委员会农业发言人Michael  Mann说:“这是荒谬的——我们不偏袒任何人,我们的目标是构建最合理最理性的系统。在欧洲市场,某些转基因作物已获得批准,因为它们已经证明是完全安全的。假如农民们希望种植,它们应该得到允许——在这方面共存法只保护那些不想种植转基因作物的人。”

        假如委员会要求成员国允许在欧洲的农田里引入种植更多的转基因作物,不管是在欧洲还是在国际上,都必须制定合理的“共存法”。这是欧盟生物技术最具争议性的地方。

        生物技术在欧洲政府中继续造成了分裂,即在欧盟在2004年取消了非正式的禁令,即批准新的转基因作物如罐装转基因甜玉米上市之后开始。

        生物技术,受到许多迫切希望种植转基因作物的欧洲农民的支持。他们坚持认为转基因作物很容易就与非转基因作物共存,并引证了世界其它地区转基因种植的实验。

        一个致力于把转基因作物引入英国的业界组织SCIMAC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共存应当是正确选择,不应受到偏见。”

        SCIMAC称:“有效的共存法意味着农民可以在种植传统有机作物和转基因作物间做出实事求是的选择。这不应该被视作拥护或反对转基因的话题。”



            英文原文链接参见:http://today.reuters.com/news/newsArticle.aspx?type=scienceNews&storyID=2006-04-03T113552Z_01_L031903_RTRUKOC_0_US-FOOD-EU-GMO.xml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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