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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禹锡事件看学术不端治理之道(2)

时间:2006-01-24 09:26来源:新京报 作者:bioguider 点击: 385次


  杨玉圣:学术独立不仅是理念,还应当实践。这就要求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学术与行政勾连,或者行政过度干预学术,只能是两败俱伤。  

  新京报:怎么把握两者之间的界线?  

  徐友渔:客观来说,两者之间的界限虽然存在,但从操作性上说很难划分。容易出现问题的,在政府而不在学术界、科技界。历史经验一再证明,如果政府把没有考虑成熟、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的项目,认为是当务之急或者出于其他非学术性目的而加速其发展,就容易越俎代庖,违背科学研究或者学术研究发展的客观规律,最终落得失败的结果。  

  最著名的例子之一发生在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尼克松总统曾经认为,应该在十到二十年之内攻克癌症,于是就把大量的政府经费放在攻克癌症项目的研究上。  

  因为当时的技术研究完全没有成熟——即使到现在也没有攻克癌症——导致大量的研究经费投入而达不到预期结果。所以我觉得,如果把科学研究或学术研究与官员的政绩挂钩,就容易使其走上歧途。  



  事后反应值得关注  

  背景:黄禹锡学术造假事件被曝光后,黄禹锡宣布辞去首尔大学教授职务;首尔大学宣布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对此事进行彻底调查并向社会及时充分公布了调查结果。  

  新京报:如何评价黄禹锡个人在被曝光之后的行为?  

  徐友渔:客观说来,与有关大学对类似事件的处理相比,我个人认为黄禹锡以及首尔大学的表现要好得多;但是仔细分析黄禹锡的表现,这未见得是他自觉的行为或者道德高尚的结果。他实际上更像是要采取种种做法尽可能保住他现有的地位。他之所以节节败退,实际上是整个国家舆论督促与制度限制的结果。学术造假事件最终处理得好不好,实际上跟制度有很大的关系。  

  但在很多地方,如果面临类似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对当事人来说,或许抵赖是有便宜可占的——如果因为抵赖而使得事情越来越糟的话,当事人当然会选择更好的回应方式。两厢对比,我认为有些大学的问题不仅是有关惩治学术造假的制度跟不上,甚至怂恿、鼓励这些人对自己的学术造假、学术腐败进行抵赖。  

  杨玉圣:面对学术不端,无论是首尔大学的黄禹锡还是汕头大学的胡兴荣,均宣布辞去教授职务。无论如何,这是学者的学术责任意识的体现。记得黄禹锡先生在声明中曾表示:“我为给韩国人民带来震惊和失望表示真诚的道歉,作为道歉的象征,我决定辞去首尔大学教授的职务。”胡兴荣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坦率地说:“光道歉不足以表达我的诚意,我希望能更加光明磊落一点。”这些自白应该被认为是真诚的,也是值得肯定的。  

  新京报:如何评价首尔大学组织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一事?  

  徐友渔:首先,首尔大学并没有因为黄禹锡学术造假事件被曝光就迁怒于媒体,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对事实真相进行调查,并及时、充分公布调查结果,正面回应民众和社会,这样的举措非常之好。另外,首尔大学如果不这么做,恐怕对它的影响也很不利。  

  这和一些大学或科研机构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很多学术腐败、学术造假行为被曝光之后,管理者不闻不问,包庇护短之风愈演愈烈。试想一下,如果首尔大学的校长不向国民道歉,不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调查事实真相,不向社会公布最终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肯定是行不通的。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大学要向首尔大学学习。  

  杨玉圣:对学术不端问题,由学术机构组织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进行公正调查,这对于有关当事人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如果只是回避问题而不能解决问题,这只能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更大的被动、对有关机构带来更恶劣的影响。首尔大学用最快的速度,严肃调查,果断处置,从而为首尔大学、也为韩国科学界挽回了学术声誉。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我国的一些大学和机构也正在进行这一方面的积极探索。  

  比如,中国政法大学已在全国高校率先成立了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受理该校教师违反学术规范的投诉,并组织专家对之作出甄别鉴定,向校学术委员会提出惩处建议,由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再如,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也正在准备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以进一步统筹和指导全国高校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  

  新京报:其他方面呢?  

  杨玉圣:就整个社会而言,第一,舆论监督应加大力度,要对学术造假者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第二,学术界应进一步开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与学科评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伸张学术正义。第三,被侵权者应当积极主张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果不积极主张,可能是出于无奈,但却是很可悲的做法。  



  中国需吸取经验教训  

  背景:黄禹锡事件发生后,引发媒体强烈关注,有论者认为:“黄禹锡事件是一面镜子,我们是否也该认真对照、彻底反思一下我们科学界和学术界自身的问题呢?”  

  新京报:中国应该从黄禹锡学术造假事件中,吸取哪些经验和教训?  

  徐友渔:我想首先还是科研经费怎么分配才公平合理。比如,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现在的科研经费投入比以前要多,但是跟发达国家相比仍然不足。在经费极其有限甚至不足的情况下,还有相当大的资源浪费和不合理分配,这对中国现代化事业就太不利了。现在我们要把科技创新立为国策,显然创新中很关键的一环就是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这跟科研经费的分配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的科研经费分配仍然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受伤害的还是我们自己的创新事业。  

  再有就是在一些科研和学术活动中间,中国已经出现不少造假等学术腐败活动,没有一个健全的机制能够比较正常地防范和纠正这种行为。这两个问题是当务之急,我们必须对此予以相当重视。搞科研或者学术研究的人应该更加重视两个问题:政府如何更加合理地分配科研基金;政府应该有更大的力度来惩处现已成为学术科研集体毒瘤的学术造假、学术腐败活动——不然的话,科学创新这些想法可能会大打折扣。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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