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深圳市质量监督局发布消息称,由深圳市良种引进中心牵头起草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性要求和评价(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制,现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重点明确了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性要求、评价指标、检验方法及标签规范。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可于2024年6月1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书面意见。
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管将依据该标准执行
专家指出,农业转基因生物在研发、品种培育及生产技术方面与传统生物存在显著差异,带来了独特的食用安全性问题。目前,国内外缺乏针对转基因食品的统一安全评价标准,现有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在针对性和敏感度方面不足,评价程序和方法缺乏规范。
为此,深圳市质监局于2023年8月委托市农作物良种引进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技术规范编制工作。课题组自2023年10月起经过三个月的反复讨论和多轮修订,联合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深圳龙岗研究所及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共同完成技术规范讨论稿,并于2024年初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模拟评价验证研究。目前该规范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该技术规范的制定旨在引导公众科学认识转基因食品及其安全性,消除盲目恐惧,促进转基因食品的贸易与消费,同时为深圳市未来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监管提供重要技术依据。
强制性安全评价指标涵盖毒性、致敏性等关键项目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评价的关键指标,包括毒性、致敏性、抗营养作用及非期望效应等。规范详细定义了各指标的安全等级及强度划分,所有相关条款均为强制执行。
若转基因生物所采用的受体生物在毒性、致敏性或抗营养作用中任一指标高于标准强度,或转基因生物本身在上述指标中表现出更高强度,或存在非期望效应对食用安全产生不良影响,则判定该转基因生物不符合安全标准。
此外,该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试验、生产及销售。鉴于当前技术水平,标准暂未涵盖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的其他潜在风险因素。
名词释义:农业转基因生物
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通俗来说,即将一种生物的特定基因转移到另一种生物体内,例如将具有防冻功能的北极鱼基因植入西红柿,培育出耐寒新品种“耐寒西红柿”。由于转基因技术被部分公众视为“非自然”技术,因此其安全性长期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