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为我国基础研究的主要资助机构,始终坚持“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的战略定位,致力于推动学科均衡协调发展,培育创新人才,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整体水平。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总结上一年度资助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基础研究前沿趋势,进一步优化资助格局和管理规则,为广大科研人员提供明确的申请指引。
一、资助体系概况
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包含研究类、人才类和环境条件类三大项目系列。研究类项目以获取基础研究原创成果为核心目标,覆盖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等;人才类项目着力培养青年科研人员、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包括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环境条件类项目则支持科研仪器研制、联合基金、科普活动等,为科研活动提供支撑保障。2024年度,各类型项目的申请条件、资助强度和评审标准均根据近年实施经验和学科发展需求进行了适当调整,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指南》对应章节。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依托单位的正式在职科学技术人员,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需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以下特殊情形需特别注意:
- 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经与注册依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申请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申请时需提供依托单位同意证明。
-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截止申请时未获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在职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并需提交导师签字的函件。
- 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和地区科学基金,申请时需提供依托单位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留站或出站后继续从事科研。
- 境外人员受聘于依托单位的,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本《指南》及相应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需由本人按照撰写提纲如实填写,不得包含涉密或违反法律的内容。关键填写要点包括:
- 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信息,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严格按《指南》要求填写。
- 申请代码是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应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并注意专用申请代码(如“L”“J”开头)仅用于特定项目,不得误选。
- 2024年,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部分学科领域继续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关键词”规范化选择,申请人需从系统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
-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人员,其单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需加盖该单位公章(已注册的盖注册公章,未注册的盖法人单位公章)。境外参与者作为个人参与,需提供本人签字的同意函。
四、评审与管理
自然科学基金委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机制。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与保密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2024年度将继续优化评审流程,加强学术不端行为防范,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不在集中接收期间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如联合基金、专项项目等),其指南将另行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发布,请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及时关注。
五、最新政策调整(2024年)
根据近年改革实践,2024年度《指南》在以下方面做出重要调整: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包干制”管理,经费使用更加灵活自主。
- 面上项目资助强度整体保持稳定,部分学科领域适度提高单项资助金额。
- 进一步放宽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年龄限制,并增设交叉科学领域专门通道。
- 加强科研仪器研制类项目的支持,鼓励原创性仪器设备研发。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管理办法,持续完善科学基金制,为实现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