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印度尼西亚佛罗勒斯岛上的生态位分配似乎遵循着一种残酷的秩序:科莫多龙优先享用,它们撕开牛-sized 象类亲戚的皮肉,将骨骼剥离干净。而我们身材矮小的人类近亲,可能只能在旁捡拾残羹冷炙。一项于7月3日发表在《科学进展》上的新研究提出了这一颠覆性的观点,挑战了科学家对已灭绝的佛罗勒斯人(Homo floresiensis)——俗称“霍比特人”——行为能力的传统理解。
骨骼上的“犯罪现场”:齿痕还是工具痕?
当佛罗勒斯人在20多年前首次从梁布亚洞穴被描述时,大象骨骼上所谓的切割痕迹和其他动物骨骼的烧焦残留物,曾让一些研究者提出这些脑容量较小的古人类拥有令人惊讶的复杂行为:猎杀大型猎物并控制火源。然而,此前并未有系统的骨骼分析来证实这一观点。为了揭开谜团,美国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古人类学家Elizabeth Grace Veatch及其同事对梁布亚洞穴中年代跨度从19万年前到5万年前的超过3000块古代剑齿象(Stegodon florensis insularis)骨骼碎片进行了分析。研究人员还用山羊喂养活的科莫多龙,并利用3D成像技术分析其留在骨骼上的齿痕形态。对比结果显示,剑齿象骨骼上的痕迹与科莫多龙的齿痕高度相似,而完全不像人类石器切割或矛尖撞击留下的痕迹。研究团队因此得出结论:真正在“屠宰”大象的是科莫多龙,而非岛上矮小的古人类。佛罗勒斯人吃到的任何象肉,很可能都是从科莫多龙的残羹中捡拾而来。
食腐者的困境与无火的生活
这一发现引出了一个关键问题:科莫多龙能留下多少可食用的部分?未参与该研究的印度尼西亚万隆理工学院脊椎动物古生物学家Mika Rizki Puspaningrum指出:“科莫多龙通常会消耗掉猎物几乎所有可食用的软组织,有时仅留下约12%的尸体残骸,其中大部分是皮肤、骨骼和一些内脏。” 这引发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实际上还有多少可食用的肉留给佛罗勒斯人利用? 即便有残肉可食,这些肉也极有可能是生吃的。研究团队还分析了近7000块啮齿动物骨骼碎片,寻找燃烧的迹象。这些散布在洞穴地面的啮齿动物残骸本应暴露在古人类的火堆中,但没有一块骨骼显示出烧焦的痕迹。Veatch表示,如果霍比特人既不猎杀大型猎物,也不生火,那么他们可能源自一个同样未发展出这些技能的物种,这为不断变化的早期人类演化图景增添了新的问号。
E.G. Veatch et al. Taphonomic analysis at Liang Bua reveals the behavioral and technological capabilities of Homo floresiensis. Science Advances. 2026. doi: 10.1126/sciadv.aeb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