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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稿即将完成,性药广告或可在专业媒体发布

2005-09-24 12:48 北京娱乐信报 中新网 阅读 0
核心摘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修订近4年的药品广告审查法规有望年底前推出修订稿,目前被禁止的改善性功能药品等三类广告或可在专业媒体发布。今年上半年医疗器械广告违法率高达98%,新规将细化审批标准并加强处罚。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最新消息,修订近4年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标准》有望于今年年底前正式推出修订稿。此次修订将针对目前被禁止发布的改善性功能药品、肿瘤药品和计划生育药品三类广告,适度放宽限制,允许其在专业媒体上发布。

今年1月至6月,SFDA对全国113家平面媒体的1608份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违法发布广告高达1576份,违法率98%。其中,未经审批广告占68%,篡改审批内容占30%,其他形式占2%。这一高违法率凸显了现行广告审查制度的不足,促使监管部门加快修订进程。

修订稿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旨在平衡药品广告的监管与信息传播需求。新规将细化广告审批标准,强化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同时为部分特殊类别药品提供合规的发布渠道。业内专家认为,此举有助于规范药品广告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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