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文揭露了绿谷灵芝宝等保健品通过夸大宣传、盗用正规报纸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提醒公众警惕虚假广告,并介绍了国家药监局即将实施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加强监管。
作为一种保健品,绿谷灵芝宝声称具有抑制肿瘤的功效。为了迷惑患者,绿谷集团屡禁不止地发布虚假广告,甚至公然盗印正规报纸。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更对患者造成了严重的误导和经济损失。
2007年11月7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第三季度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结果,21种保健食品因违规发布广告被通告,绿谷灵芝宝粉剂“榜上有名”。同时,绿谷灵芝宝因擅自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宣传被上海药监局“点名”。
夸大效果号称可抑制肿瘤
绿谷集团网站刊登了一个患者案例:2002年5月,兰凤贤被确诊为食道癌,肿块达7厘米,不能手术,只能进行放疗。服用绿谷灵芝制剂3天后症状好转,2周后饭量增加,继续服用至2003年2月复查,肿块基本消失。这种现身说法让人误以为绿谷灵芝宝是抗癌良药。此外,2007年10月18日深圳某报发布消息称,经北京大学医学部、上海肿瘤医院等权威机构临床实验证实,绿谷灵芝宝制剂对人体多种肿瘤细胞抑杀率达93%以上。然而,这些宣传均缺乏科学依据。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不得宣传治疗作用,且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科学。
在绿谷灵芝宝的网站中,文章如“绿谷灵芝宝抗肿瘤效果1+1>2”、“治、调结合,绿谷灵芝宝改变传统抗癌理念”等处于显著位置。记者以患者家属身份致电绿谷集团咨询电话,对方明确表示绿谷灵芝宝可以抑制癌细胞。但绿谷灵芝宝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8)第382号,属于保健食品,其说明书仅注明具有辅助抑制肿瘤、免疫调节、抗辐射的保健作用,而非直接治疗肿瘤。从药理学角度看,灵芝多糖等成分确实具有免疫调节活性,但现有临床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作为抗肿瘤药物使用。
发布虚假广告绿谷屡败屡战
尽管号称“抗癌产品”,绿谷灵芝宝只是保健品。根据国家规定,保健食品不得宣传疗效,且广告必须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然而,绿谷的广告从未遵守这些规定。该集团此前撤柜的药品“双灵固本散”曾连续数年上榜国家药监局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而绿谷灵芝宝也沿袭了这一“传统”,多次被各省药监部门通报。这种屡罚不改的行为反映了保健品市场监管的漏洞和企业诚信缺失。
盗用正规报纸旗号迷惑患者
绿谷集团还印制了大量非法印刷品,盗用《健康时报》等正规报纸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从2002年以来,有据可查的资料显示,双灵固本散至少6次非法盗用《健康时报》、《都市文化报》、《人民保健报》等报纸。此外,绿谷还印制了《生活与健康》、《中华医药报》等非法刊物,这些“报纸”缺乏统一刊号、邮发代号等基本要素,内容多为夸大宣传。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正规媒体的权益,也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有关部门将启用企业信用档案
2007年11月7日,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宣布,为加强广告监管,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将信用等级分为三级,最差级别为严重失信,对这类企业将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录在信用档案中。专家提醒患者,目前没有任何一种药品可完全治愈癌症,消费者应注意识别广告真实性,不要轻信灵芝类保健食品治疗癌症的宣传。对于癌症患者,应遵循正规医疗机构的治疗方案,避免因误信虚假广告而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