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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化解高校债务风险先追究责任

2008-01-15 12:01 冯海宁 潇湘晨报 阅读 0
核心摘要: 本文剖析高校债务风险的形成根源,指出化解关键在于明确责任并严肃追究。通过审计剥离不合理债务、推进去行政化改革、拓宽多元偿债路径等综合措施,严控债务增量,规范扩张行为,实现高校财务可持续发展。

自2008年国务院前国务委员陈至立首次在公开场合指出高校债务存在潜在风险以来,高校债务问题已历经十余年演变。当前,随着高等教育扩招放缓、地方财政压力加大,部分高校依然面临债务负担过重、偿债能力不足的困境。化解高校债务风险,首要之举仍是明确责任归属并进行严肃追究。

从历史成因看,高校债务主要源于大规模基建、校区扩张以及行政化驱动下的盲目投资。部分高校在缺乏科学规划和充足资金保障的情况下,依靠银行贷款进行超常规建设,形成巨额负债。而决策者往往因缺乏责任追究机制,使得不合理债务持续累积,甚至滋生腐败。只有通过审计剥离因决策失误或违规操作产生的债务,让相关责任人承担后果,才能刹住无序借贷之风。

制度层面,应进一步推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厘清政府和高校的权责边界。 高校办学需回归学术本位,避免以行政政绩为导向的扩张冲动。同时,银行信贷审核应独立于政府担保,促使高校审慎借贷。在偿债路径上,高校可通过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员培训、校企合作等多元化渠道筹措资金,并制定科学的还款计划,形成负债压力倒逼内部治理优化。

当前,化解高校债务风险需综合施策:一严控债务增量,二规范校区扩张,三推进体制改革,四加强审计问责,五实现债务信息透明公开。唯有将责任追究贯穿始终,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债务风险向社会风险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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