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日,韩国保健福利部正式做出决定,不允许由黄禹锡领导的水岩生命工学研究院进行人类胚胎干细胞克隆研究。这一决定基于国家生命道德审查委员会的意见,认为黄禹锡因2005年论文造假事件及非法卵子交易等违反生命伦理的行为,不具备研究负责人的资格。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保健福利部在声明中指出,水岩生命工学研究院提出的“关于利用治疗目的的体细胞核移植技术确立人类胚胎干细胞株的研究”计划被拒绝。黄禹锡曾于2005年因人类胚胎克隆技术论文造假被首尔大学免职,并涉及非法卵子交易,违反了《生命伦理及安全法》。
此次决定意味着黄禹锡的胚胎干细胞研究在2006年3月因论文造假被取消克隆成果后,历经2年5个月的重新研究尝试再次失败。干细胞研究领域对伦理规范要求极高,黄禹锡事件也促使韩国加强了对生物医学研究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