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客 2008-12-19
当一个人过于投入某事的时候会导致行为偏差,这一点在作家、艺术家、发明家身上非常明显。如果不慎打断了他们的创作过程,那么他们的暴怒程度和一个狂躁型的精神病患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如果任由他们继续工作,继续不休不眠不食下去,那么他们的行为看起来更像是想把自己干掉。但是,他们并没有被视为患有精神病,而是被理解为太过投入工作。网络成瘾相形之下有什么不同呢?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一种个人娱乐,而不是一种工作。那么,治疗网瘾最好的办法就是能够通过上网赚钱,把上网变成一份工作,过劳死不被看作是精神病。 那么,网络成瘾者和追星族相比呢?疯狂的粉丝们会尾随明星前往各地,只是为了夹道欢迎、机场欢送或者一个签名。为此,他们可以请假、逃学、旷工。对金钱和时间完全丧失感知,在寒风里等上十几个小时,一掷千金去购买一文不值的明星藏品。为什么没有医生去讨论把粉丝判定为精神病患?把明星定义为发病诱因?因为粉丝的行为模式是可以预期的,他们的行为是公众熟悉的,所以见怪不怪。但是,一个人长时间地面对显示器一动不动是很让人困惑的,也很难想象其中的情形,所以对这种不解之事不妨把预警级别提高,先归入精神异常的一类,就像中国人初次看到喇叭裤和迪士高时的感受一样。 为什么会网络成瘾? 但这件事还缺了一个环节:法官。 于是,网瘾作为一种精神病在法律上无法为患者脱罪,也就是说法官认为患者有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既然能够做出正确判断,他就不应该算作是精神病。那么,究竟是谁需要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深切治疗?我觉得提出“网瘾是精神病”的那个人,倒真是疯得厉害。
(责任编辑:泉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