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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部门联合整治非法“性药品”等虚假广告

2010-04-08 11:49 于立霄 中新社 阅读 0
核心摘要: 北京市11个部门联合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清理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行为。整治范围包括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并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监管。2009年北京监测到涉嫌违法广告16752条,主要集中在药品和医疗领域。各部门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整治成效。

北京市工商局于4月1日宣布,从即日起至10月,北京市属11个部门将在半年内联合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重点包括清理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等行为。

整治范围涵盖直接关系民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以健康资讯栏目名义和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也将被整顿。

北京市工商局官员强调,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广播、电视、报纸类媒体,将加大治理力度。各职能部门将整合监管措施,强化案件查办和跟踪督办,落实属地监管,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

据统计,2009年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各类广告476万多条,涉嫌违法广告16752条,主要集中在人用药品、医疗服务、卫生洗涤用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等领域。北京广告媒体、广告公司数量及广告经营额均居全国前列,2009年有广告经营单位1.55万户,从业人员12万多人,广告经营额386.72亿元,占全国19.5%。

为确保整治见效,各职能部门建立了由北京市工商局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行政,对虚假违法广告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促进首都广告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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