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辽宁五高校全国公开选校长”,初看令人眼前一亮,但细读之下却发现,这并非高校自主选拔,而是由辽宁省委主导的行政任命过程。文章指出,标题中的“辽宁五高校全国公开选校长”与“辽宁全国公开选五高校校长”虽字面相似,但本质截然不同:前者强调高校主导权,后者则凸显行政权力的干预。实际上,这一消息由辽宁省委在工作会议上宣布,选拔主导权在省委而非学校,资源配置仍基于行政权力而非教育规律,最终结果可能仍是任命而非推选。
尽管“全国公开选拔”相比过去的突然任命显得更为公开透明,但能否真正选拔出优秀人才仍存疑。报名条件要求候选人须为本科高校、科研机构、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且需担任副校长或副局级领导两年以上,仅两院院士和“长江学者”可不受此限。这表明选拔标准仍侧重于出身、级别和名气,而非教育背景或教育家潜质。文章批评这种标准适用于选官,却不适用于选大学校长,因为大学校长的核心素质应是懂教育、有教育家潜质,而非行政级别或学术头衔。
权力为大学选校长,本质上是教育行政化的延续。看似民主的“全国选拔”,实为权力的私自包办,与现代教育制度相去甚远,是一场权力主导的选秀。教育在此过程中受到伤害,而真正的教育改革仍需回归教育规律和学术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