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儿也有生存的权利:自然物法律主体地位的探讨
本文探讨了2005年北京大学教授提起的国内首例以自然物为原告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分析了自然物是否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核心问题。文章引用了美国学者斯通的“树木法律地位”理论及帕里拉属鸟诉讼案例,论证自然物应享有法律权利,并指出人类有责任代表自然物维权。该案虽未被受理,但为环境司法提供了新思路,强调确认自然物权利对遏制环境破坏的重要性。...
200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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