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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物技术产业化的风险投资制度安排(3)

时间:2005-12-14 09:25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bioguider 点击: 333次


        资本市场的重要性还在于它为风险企业融资提供了多种创新工具,在我国生物技术风险投资过程中,我国资本市场必须加快金融工具创新。如在生物技术企业上市时,可以放宽要求允许其采用私募方式上市,而且允许向外国投资者发行股票;在为风险企业进行估价时,采用成本法难以体现其价值,可以采用出售将来开发产品专用权益的收入基价交易法;在生物技术企业成长过程中,随着项目的孵化,可以发行追踪股票分拆项目成立新公司,同时保留回购股票的权利;为了吸引投资者资金,允许风险企业发行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投资者可在风险较高时持有优先股或债券获得稳定收益,待企业步入发展正轨后又可转化为股票获得增值收益,等等。影响风险投资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由于风险企业从创立到成熟需要较长时间,而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是获取阶段投资收益,并不是获取该行业的长期价值增值,因此,高效的退出机制对于实现风险投资的盈利至关重要。通常,风险资本的退出包括主板市场上市、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并购、管理层收购、企业回购和破产清算等方式。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创业板市场对企业盈利无太高要求,对企业所在行业无特殊要求,但同时具有严格的保荐人制度、发行交易监管制度、严格的退市制度,因此有力地支持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在目前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成功尝试的基础上,应建立真正意义的独立于沪深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为风险资本提供融资和交易的平台。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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