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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具备禽流感疫苗研制资格的实验室现状

2005-11-10 11:19 第一财经日报 第一财经日报 阅读 0
核心摘要: 本文探讨了中国在禽流感疫情背景下,具备人用禽流感疫苗研制资格的实验室现状。目前仅有两家P3实验室获证,但仍有企业违规进行实验。文章引用了相关法规和专家观点,揭示了实验室验收缓慢的现状,并强调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

在禽流感疫情多地肆虐的背景下,疫苗市场迎来利好,部分企业开始主动研发人用禽流感疫苗,希望抢占市场先机。然而,目前中国具备研制资格的实验室仅有少数几家。

禽流感病毒属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必须在生物安全三级(P3)或四级(P4)实验室中进行实验,以确保病毒在可控范围内,防止泄漏危及公众。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截至2005年底,中国经验收并获证的P3实验室仅有两家:武汉大学P3实验室(2005年7月26日发证)和哈尔滨兽医研究所P3实验室(2005年11月7日批准)。此外,兰州等地有三家实验室刚验收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根据2004年11月12日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需满足以下条件:实验目的符合卫生或兽医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配备适应工作人员;工程经建筑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然而,仍有不具备P3实验室的企业在进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北京一家高科技企业透露,其正在研发人用禽流感疫苗,但因属国家项目,进展不便公开。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副所长沈心亮表示:“没有P3实验室,我们不敢做。现在只有胆大的公司敢做人类的禽流感疫苗。”该所创建于1919年,前身为中央防疫处,是中国最早研究和生产疫苗的机构。

科技部农社司生物技术与医药处副处长王震表示,全国有多少家等待验收的P3实验室尚不清楚,不合格的实验室均未启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负责人称,验收工作自条例颁布后开始,每个实验室需3-5天,从技术和能力上没有问题,但未解释为何近一年内仅验收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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