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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转基因食品,我们是否已失去自由选择的权利?

2011-01-18 00:00 未知 北京科技报 阅读 0
核心摘要: 本文探讨了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与自由选择权问题。文章指出,国家层面正推动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基本立场是“无罪推定”,即无法证明不安全即视为安全。然而,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在广泛争议,欧盟与美国模式之争反映了科学、利益与价值观的冲突。文章认为,在转基因问题上,公众可能已失去自由选择的权利,被政策和技术发展裹挟前行。

近日,《北京科技报》一则消息引人瞩目:环保部正组织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起草工作,科技部正为启动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做前期准备工作,商务部建议结合粮食法起草加强对转基因立法问题的研究。联想到此前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国家层面对于转基因技术和商业化运作的态度已非常明确。转基因立法所遵循的基本立场是:除非能够证明转基因食品存在风险性,否则即认定其与传统食品在实质上是等同的,不存在风险性。

有关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争论从未间断。国家相关部门对于转基因技术研发和应用的表态相当谨慎,从转基因玉米和水稻获得安全证书,到进口美国转基因玉米,再到福建转基因大米流入市场,无不引起舆论轩然大波。此前更曝出国内转基因水稻“第一人”张启发在大学演讲时遭反对者抗议被迫离席的闹剧。主管部门面对公众质疑往往欲言又止,政策走一步停三步,试探与观望公众情绪的意图明显。

综观“挺转派”与“反转派”争论的焦点,实质是欧盟模式与美国模式之争。美国对待转基因实行“无罪推定”,即无法证明其不安全,就表明它不存在风险。而欧盟则相反,在无法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必须采取预防措施。美国是转基因安全研究最先进的国家,但目前尚未发现转基因存在特殊风险。不过,人类接触转基因食品不过数十年,缺乏长期跟踪研究,且零星个案表明其对动物体存在安全隐患。以目前科学研究水平,双方各有攻防,但都无法掌握绝对理据驳倒对方。对待转基因的态度之争,与其说是科学之争,不如说是利益之争、价值观之争。

对于普通公众,转基因食品关乎生命健康;对于生产者和研究者,转基因是一桩生意,基本原则是成本收益分析。转基因作为生物技术对生产的促进作用毋庸置疑。以莫须有罪名阻碍先进技术发展,似乎缺少科学理性。因此,转基因政策信息一经出台,虽遭舆论质疑,但掌握转基因技术的企业却如获珍宝,这些政策往往能拉动生物育种上市公司股指上扬。

在实用主义者看来,以目前地球人口膨胀速度及人类对丰裕物质生活的需求,单靠传统生物技术无法满足,寻求新技术是早晚的事。如果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不可避免,从国家竞争战略出发,应尽快出手占得先机。目前中国大豆产业全面溃败,与转基因技术落后有莫大关联。

然而,这只是“挺转派”的一面之辞。站在生命伦理和人类发展自然规律立场,转基因商业化应用经不起公众对生命安全和未来福祉的追问。在转基因问题上,人类像无知的孩子,面对未知深浅的小溪,是涉水前行还是三思而后行,不能用简单对错评判。路径选择涉及个体利益、国家竞争、对生命的态度等。回顾科学发展史,面对新技术、新学说无不经历争论,而在全球化背景下,争论焦点和考虑因素更加多元。

目前,中国关于转基因安全的立法,立足于有序开发应用前提下规范管理。规范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保证公众知情权,完善转基因标识制度,赋予公众自由选择权利;另一方面规范转基因技术活动,使各领域转基因技术开发和利用在严格监管范围内。但令人担忧的是,转基因大豆已透过牲畜饲料摆上每个家庭餐桌,以中国农业分散生产的粗放管理模式,要做到规范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在转基因问题上,我们或许已失去自由选择的权利,只能被动地被裹挟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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