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及其子公司E. R. Squibb & Sons于2015年7月7日在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方法院对默沙东公司(Merck Sharp & Dohme,在美国和加拿大称为Merck & Co)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默沙东于2014年9月4日获得美国FDA批准上市、用于治疗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新药Pembrolizumab(商品名:Keytruda®)侵犯了美国专利US 9,073,994('994专利)。'994专利的专利权人为日本小野药品工业株式会社(Ono Pharmaceutical Co., Ltd.)和京都大学教授本庶佑,而百时美施贵宝拥有该专利的独占实施许可。
PD-1(程序性死亡受体1)是T细胞表面的一种免疫检查点蛋白。在正常免疫应答中,T细胞表面的PD-1与抗原呈递细胞表面的配体结合后,会抑制T细胞活化,防止过度免疫。然而,某些癌细胞通过表达PD-L1(PD-1配体)与T细胞表面的PD-1结合,从而抑制T细胞的抗肿瘤活性。抗PD-1抗体通过阻断PD-1与PD-L1的结合,重新激活T细胞,使其能够识别并杀伤癌细胞。
本庶佑教授团队于1992年发现PD-1基因,并在1999年至2002年间阐明了PD-1的免疫调节机制。2002年,该团队设计了一种抗PD-L1单克隆抗体,在小鼠模型中成功抑制了免疫抑制并缩小了肿瘤。随后,本庶佑团队、小野药品与美国生物技术公司Medarex合作开发了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Nivolumab(商品名:Opdivo®)。2006年6月,Nivolumab获得美国FDA的IND(新药临床试验)批准,并于同年开始针对复发/难治性实体瘤(如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的临床试验。2009年,Medarex被百时美施贵宝收购,Nivolumab的临床试验、知识产权及后续开发权利随之转移。Nivolumab于2014年12月获得美国FDA批准上市,随后在欧盟(2014年6月)和日本(2014年7月)也获得上市许可。
与此同时,默沙东研发团队在Gregory Carven博士领导下开发了另一种抗PD-1抗体Pembrolizumab(Keytruda®),并于2014年9月获得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转移性黑色素瘤。其他针对PD-1/PD-L1通路的在研药物包括阿斯利康的AMP-514、以色列CureTech的Pidilizumab、葛兰素史克的AMP-224(靶向PD-1),以及阿斯利康的MEDI-4736、百时美施贵宝的BMS-936559、默克雪兰诺的MSB0010718C和罗氏的MPDL3280A(靶向PD-L1)。
百时美施贵宝与默沙东之间的专利战早在2011年就已开始。默沙东于2011年6月向欧洲专利局(EPO)对小野药品的另一项欧洲专利EP1537878('878专利,与'994专利同族)提出异议,主张该专利无效。'878专利涉及一种抗PD-1抗体,能够抑制PD-1介导的免疫抑制信号。默沙东的异议理由包括:1)'878专利不能享有其声称的优先权(基于日本专利申请JP2002194491和JP2003029846),因为优先权申请未公开单克隆抗体发明;2)由于优先权无效,WO2004056875(惠氏和剑桥抗体技术公司)和WO014557(丹娜-法伯癌症研究所和遗传学研究所)可作为现有技术,使'878专利缺乏新颖性;3)组合现有技术可证明'878专利缺乏创造性;4)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小野药品逐一反驳,主张优先权有效,且现有技术不能预见其权利要求。2014年6月,EPO驳回了默沙东的异议,维持'878专利有效。
随后,默沙东于2014年5月在英国对'878专利提起撤销程序。作为反击,百时美施贵宝主张默沙东的Pembrolizumab侵犯了'878专利,并于2015年7月7日在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方法院基于'994专利对默沙东提起侵权诉讼。
百时美施贵宝从本庶佑团队获得了'994专利的独占实施许可,因此有权在美国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由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默沙东则通过专利调研和风险排查,灵活运用欧洲专利异议和英国撤销程序,挑战高关联专利的有效性,为Keytruda的市场拓展争取空间。这场专利战的胜负将取决于双方在跨国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能力。
PD-1/PD-L1通路的专利大战方兴未艾,其结局将深刻影响各大药企在该领域的市场布局。对于中国生物技术公司而言,这一案例提供了重要启示:在新药研发早期,应通过专利调研了解竞争者的专利布局,进行专利风险排查,锁定高关联专利并评估风险;同时,需熟悉目标市场国家的专利法规程序,制定应对策略,包括专利无效程序及前案证据组合,以在遭遇侵权指控时快速反击,争取有利市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