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增刚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华中科技大学电信系规定:硕士生发表论文原则上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发表论文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这一规定引发研究生不满。论文署名排序问题在学术界长期存在争议,不同国家、不同学科有着不同的惯例。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署名排序的价值,并探讨按姓氏笔画排列的合理性。
美国惯例:按姓氏字母排序
美国经济学家格罗斯曼(Gene Grossman)与赫尔普曼(Elhanan Helpman)合作发表23篇文章和3本专著,格罗斯曼的署名始终在前。格罗斯曼解释,他们是按姓氏字母顺序排列(G在H前)。例外情况是当合作者贡献悬殊时,贡献少者排后。这表明美国学者对署名顺序并不十分在意,但中国情况不同。
中国现状:署名顺序具有高价值
在中国高校和科研单位,科研成果统计常按作者排名赋予权重:第一作者计0.6篇,第二作者0.4篇,排名越靠后权重越低。许多高校要求博士生发表“第一作者”论文N篇,这使得署名顺序具有实际价值。按贡献大小排序本无可厚非,既能体现尊重,也能形成激励。
非学术因素干扰:政治排名打击积极性
然而,当署名顺序受非学术因素(如行政级别)干扰时,问题凸显。学生与导师合作,导师通常排第一;但有时领导未参与研究却因级别高而成为第一作者,真正研究者排后。这种“政治排名”打击科研积极性,甚至滋生“潜规则”。
解决方案:按姓氏笔画排列
美国按字母排序无法体现贡献大小,中国按贡献排序易受人为因素干扰。消除署名顺序价值或统一规则是出路。中国已有章可循:当人员级别、职位相当时,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这既避免了政治排名,又提供了公平的排序依据,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