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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

2006-10-18 20:45 admin 中国生物信息 阅读 0
核心摘要: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知识加创新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支柱 依靠智慧创造财富成为时代前进的潮流 当今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 在这种形势下 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工作 关键词:十一五、信息平台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知识加创新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支柱,依靠智慧创造财富成为时代前进的潮流,当今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在这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对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至关重要。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及其应用已经广泛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这是我国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站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更加务实,更加注重应用,使信息化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信息化建设是实施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局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是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十五”期间的建设,我局的信息化已经初具规模,先后在局内开展并基本完成了多项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力地支持了我局专利审批及其他管理业务的发展。



  “十一五”是我局信息化建设逐步发展完善的重要阶段。我们要顺应世界信息化发展潮流,把握发展机遇,大力推进我局信息化建设进程,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我局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同时,我局的信息化建设要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有效开发利用专利信息资源,为社会公众和我局审查业务提供服务。对社会公众,建立方便、高效、快捷的信息平台,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推进政务公开,开展网上服务。对局内用户,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专利审批系统,建成满足审查需要的专利信息检索系统,以信息化的手段提高审查综合能力,加强管理和决策水平。



  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全局信息化工作起规范与指导作用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信息化建设情况和“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第一章“十五”期间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十五”期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突破和显著的成绩。按照“十五”信息化建设规划,我局的七个业务系统、三个信息服务系统和五个办公管理系统均按计划顺利进行。电子申请于2004年3月12日正式开通,专利审批流程管理系统(CPMS)已经由基于纸件、计算机辅助的CPMSII升级至以电子件为主、纸件为辅的CPMSIII系统。初步建成专利审查辅助系统和电子文档、电子出版系统,改善了审查员的工作环境,缩短了审查的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审查质量。中国专利检索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同时建立了美、日全文数据查询系统,弥补了已有系统中缺少美、日数据的缺陷。



  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基本满足了公众查询、检索专利文献和法律状态的需求,提高了我局为公众服务的水平;在结合地方经济特色的基础上,分步建设了国家重点领域内的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在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了地方专利信息网点和部分专业的信息中心,扶持了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持。建立了远程教育系统,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已经开办了7期知识产权课程,在4所高校开设了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课程,并有11个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参与远程教育的辅导工作,为知识产权事业培养了大批人才。



  完成了专利管理信息平台的一期建设,办公自动化系统已经连接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为提高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的办公水平和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局域网络环境从初期10M/100M的ATM网络环境升级到千兆以太网、百兆到桌面;完成了二期业务楼机房和网络环境的建设,网络铺设环境延伸到其它办公地点,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均基于网络和计算机设备,至2005年底,局域网络环境支撑了约3000人的办公需要,形成了一个庞大有效的网络体系;为了保证网络安全,2003年实施了内部局域网络与互联网(Internet)的物理隔离。



  为了适应电子数据量的迅速增长,截止到2005年底,我局的存储容量已达100TB,与2001年初期相比增长近7倍。我局的服务器数量比2001年初期增长4倍多。



  正式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 积极参与WIPO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参与、承担我国国家标准项目,研究我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体系和建设规划,制定、发布行业标准,从而实现了我国知识产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无到有的巨大转变。制定、发布了《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等9个标准,另有2个国家标准和11个行业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



  收集了大量的数据资源,不同载体形式的专利说明书4000多万件,已拥有电子数据总量近30TB,有效的支持了现有系统的运行。实现了自1985年以来全部中国专利数据全文的代码化;完成了将1999年1月1日以来申请文档纸件扫描成为电子件的工作,为将来的检索系统和电子专利审批系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信息化的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的潮流,信息技术的进步日新月异,使我们的信息化建设能够利用最先进和成熟的技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加强,专利申请量迅速增加,公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逐步增强,为我们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提供了更加良好的环境。通过以往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今后五年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国际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各局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在逐步提高;发达国家纷纷强化对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保持和扩大其优势;与美日欧等其他大局相比,我局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国内,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为了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局内,为更好地适应专利申请数量和审查人员的急剧增加,对我局的信息化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我局拥有了包括美国、日本等大多数知识产权局在内的近88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专利文献数据,由于缺乏数据整合与加工,未能对这些数据进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使我局的检索工作和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能力受到制约。



  随着“十五”信息化建设进程的结束,“十一五”期间还有如下需要重点改进和加强的地方:



  1、数据建设将作为重点建设任务,其中包括数据采集和收集、数据存储、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加工、数据交换标准、数据维护和数据管理等。



  2、随着业务的发展,IT技术的进步,信息化系统需要进一步互联互通、优化整合、资源共享。



  3、应用系统的用户群体需要更加明确,用户群体需要从业务需求和业务规范的角度,全面、深入地参与系统建设。



  4、应用系统,尤其是我局主要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自主度或技术可控度需要提高。



  5、加强系统开发过程的管理,以及系统建设的科学性、前瞻性;真正做到研发调试系统和生产系统隔离。



  第二部分 “十一五”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章 指导思想



  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一五”信息化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和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保障,为公众提供专利信息服务,为我局审查综合能力的提高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出贡献。



  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是“十五”工作的延续,是知识产权事业“十一五”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要与国家信息化总体建设相衔接,与国家信息化宏观政策保持一致,与我局建设知识产权强局的目标相适应。



  第二章 发展目标



  一、“十一五”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目标是:



  以申请人、社会公众和审查工作的需求为导向,用信息化的手段,为全局以及全社会的用户提供高水平的信息化支持和服务,为知识产权信息在全国和全世界范围内的有效传播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为电子政务和知识产权强局建设的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十一五” 信息化建设的具体目标是:



  对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加工,建设一系列高可用性、高质量和专业化的数据库,以支持电子政务、专利文献的检索、专利审批等系统,用于与国际上其它知识产权局及组织的数据交换。



  建成一个基于中、外专利信息资源的、面向社会公众和审查员的专利信息检索与服务平台,为促进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强局建设提供支持。



  整合现有的电子申请系统、审批流程管理系统、审查辅助系统、电子文档系统和电子出版系统,完成所有审查文档的电子化,建成业务流程贯通的电子专利审批系统。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政府管理职能和信息资源,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推行政务公开,提高电子政务的应用和服务水平,建成一个完整的以信息发布、网上办公、管理全国专利工作、检索服务及业务处理为主的综合性电子政务平台。



  在继续完善办公自动化综合系统和部门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成一整套功能齐全的内部管理系统,包括业务决策、公文管理、行政事务、人事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等。



  为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继续完善远程教育平台,同时为我局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建成网络培训系统。



  第三部分 “十一五”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根据“十一五”发展目标,我局未来信息化建设体系总体构架示意图如下:



  



  第一章 加强信息资源建设



  第一节 信息资源建设的设计思路



  一、信息资源的获取



  信息资源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我局使用的信息资源分为专利信息资源和非专利信息资源,专利信息资源以自主建设为主,非专利信息资源以获取信息服务为主,其建设和获取范围应足以满足我局专利审批工作和为社会公众服务的需要。专利信息资源分为我局内部产生的信息资源和外部获取的信息资源,信息资源建设遵循“统一获取、统一管理、统一加工,一套数据、多种应用”的原则,将审查员的智力成果作为增值资源加以利用。



  内部产生的信息资源为我局专利审查过程中积累的中国专利数据,包括著录事项、摘要、审批过程中的状态数据、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全文等。



  外部获得的专利信息资源为我局统一收集的世界范围各知识产权局和组织公布的所有专利文献,即世界主要国家的专利数据,包括著录事项、摘要、法律状态数据、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全文,以及专题数据库等。专利信息资源收集对象以源数据为主,并确保收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主要通过国际交换、商业购买以及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



  二、信息资源的存储与管理



  为了实现专利信息资源管理的有序、规范和安全,首先对现有的专利信息资源进行集中储存和有效管理,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规范整合和充分利用,以便为使用专利数据的各种应用系统提供高质量的数据基础。



  构建专利信息资源储存与管理环境,集中存储、统筹加工、建立和完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数据标准、质量检查、错误数据修订等。



  三、信息资源的加工



  信息资源的加工是信息资源建设的基础工作,必须科学规划、合理投入、有序组织。在加工方案的设计上,既要考虑满足自身专利审查的需求,又要考虑满足社会公众的基本检索需求。



  信息资源的加工以收集的原始信息资源作为基础,对数据进行原始数据的采集、纸件扫描、代码化等初加工,以及主题标引、IPC分类、范畴分类、文摘重新撰写等深加工。



  第二节 实施步骤



  一、2006年的主要工作



  (一)数据标准的制定



  完成基本数据格式标准



  完成由我局主导的数据加工的标准



  启动专题数据库加工标准的制定



  (二)数据初加工



  内部数据的规范化:完成中国专利数据的规范和统一存储



  外部数据的收集和整合:完成世界主要国家的专利数据收集,并按照我局的数据标准进行规范和整合



  启动以往文档的图形文档数据和代码化文档数据补齐工作



  (三)数据深加工



  启动中国专利文献数据深加工,包括:按照IPC8进行分类、重新撰写文摘、将文摘翻译为英文



  启动专题数据库试验库的建设



  (四)数据池的建设



  开发管理系统,将目前所有的光盘数据入库



  将纸质文献扫描后得到的电子数据入库



  将基于数据库加工后的数据装入系统



  二、2007年-2009年的主要工作



  (一)数据初加工



  同步进行数据的初加工,并追溯以前的数据;



  (二)数据深加工



  同步进行数据的深加工,并追溯以前的数据;



  (三)建成若干专题数据库



  (四)2007年底前补齐全部图形文档数据,2008年底完成以往纸件文档的代码化



  三、2010年的主要工作



  完善2009年建成的全部数据资源。



  详细方案参见附件1。



  第二章 建设专利信息检索与服务平台



  第一节 专利信息检索与服务平台的设计思路



  专利信息检索与服务平台以向社会公众提供高水平的专利信息服务为核心,以专利信息资源的重组、加工和传播为主线,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利用国内外专利信息资源,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和专业性的专利信息检索与服务平台。中国专利检索系统以我局数据资源为依托,借助于其它数据资源,向以我局审查员为主的专业人员提供数据全面、质量较高,功能齐全、适于专业检索要求的检索系统。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将按照国家信息化规划发展的战略方针,向社会公众提供多检索入口、适于不同层次用户群体使用的服务平台。



  中国专利检索系统涵盖我国自1985年以来全部专利文献代码化数据和目前我局所拥有的全部国外专利信息文摘、全文图形数据,实现跨平台、多数据库检索。系统将充分利用我局现有的专利文献馆藏数据,经过对原始数据的加工、处理,在整合我局已有各类数据库之后,利用门户检索技术,实现信息的智能检索,并逐步建成审查员知识库管理系统和特殊业务领域的专题数据库。



  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将在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代码化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扫描图形数据库、世界专利文摘数据库、世界专利全文数据库和若干个对专利数据深度加工的行业专利数据库基础之上,设计具有初级和高级检索、统计分析、专利预警、专家咨询评估和支持多语言访问等功能的平台。



  第二节 实施步骤



  一、中国专利检索系统的实施步骤是:



  (一)2006年实现基本功能



  制订检索系统中数据、应用开发和流程处理等各项标准和规范;利用现有局里的馆藏数据,选定一个检索引擎,设计一个审查员习惯的检索界面,提供专利检索系统中基本检索功能,包括文摘检索及全文图形的浏览。同时启动专业化检索功能的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和软件开发。



  (二)2009年实现较为强大的功能



  继续完善系统的功能和设计,不断开展数据加工及其软件开发业务,使得已有功能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软件的更合理的利用,建成含有审查员工作经验的知识库管理系统和特殊业务领域的专题数据库。



  (三)2010年进行系统优化



  对系统流程和软件开发流程提出更高的要求,完成高层次、特殊需求的检索数据的加工,满足审查人员在专业领域内的数据检索,对已有系统和功能进行优化。



  二、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按照从局部到全局的实施步骤



  首先保证提供图形、代码化的文摘数据,逐步实现提供全部代码化的文献数据。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实施步骤是:



  (一)2007年底完成以下工作



  制订平台建设过程中应用开发和流程处理等各项标准和规范,集成加工后的信息资源,构建网络层和硬件层,开发检索子系统和信息发布子系统,实现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基本功能,并制定分布式发布平台建设的方案。



  (二)2008年启动分布式发布平台的建设



  考虑到用户量和国家网络的现状,建设分布式的发布平台。



  (三)2009年实现高级功能



  不断完善平台的功能和设计,向有特殊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具有统计分析功能、专利预警功能和专家咨询评估等功能的服务。



  (四)2010年平台的优化



  对平台和软件开发提出新的要求,按照社会公众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完成高层次、特殊需求的数据加工;在2010年步骤地完成在地方知识产权部门的分布式站点建设。



  详细建设方案参见附件2。



  第三章 进一步完善电子专利审批系统



  第一节 电子专利审批系统的设计思路



  电子专利审批系统按照专利申请的整个流程来设计,将现在以岗位为主线的系统逐渐转换为以专利申请生命周期为主线的系统,各个岗位都是该主线上的一个处理环节,检索系统是处理环节中所需的工具。



  电子专利审批系统实现从专利申请的提出到专利权失效全部法律程序、全流程、全方位的电子化和网络化,用户登录后根据权限进行相应的审批和流程管理,对专利申请的任何处理都可以通过该系统来实现,并且对申请的任何处理均产生出电子文档数据进行保存,作为后续处理和法律证明的依据,通过数据处理产生公告和文献数据。对于审查员通过检索得到的对比文献也建立相应的链接。



  为了使其适应我局业务发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及业务规则的修改与变化,电子专利审批系统需要形成不断完善和改造的机制。



  第二节 实施步骤



  一、2006年完成现有系统的分析



  “十五”期间,我们已经建设了包括电子申请系统、专利审批流程管理系统、专利审查辅助系统、电子文档系统、电子出版系统在内的支撑我局审查和流程工作的业务系统。首先要对现有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后期的系统整合和优化奠定基础。



  二、2006年至2008年完成数据的规范与准备



  在数据的准备上要理清实现电子化专利审批需要补齐的数据、存在的错误数据和系统间不一致的数据。对电子数据进行规范,定义清晰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标准。



  2006年底前完善图形文档数据库,并建立代码化文档数据库;从2006年底开始对新申请的文件在受理时进行代码化处理,实现电子申请和新申请文件的数据同时进入图形文档库和代码化文档库;到2007年底前补齐全部图形文档数据,2008年底完成以往纸件文档和图形文档的代码化。



  三、2007年完成电子流程体系的制定



  在充分考虑电子流程的特性基础上,制定适合电子化管理的流程管理体系,提出在电子专利审批条件下快捷的电子流程管理模式。



  四、2008年完成系统的整合



  优化系统构架,完成系统的整合;实现我局各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系统之间的无缝连接,使得业务流程贯通,电子数据在全流程能够很好的使用。



  五、2010年完成系统的优化



  对整合后的系统进行优化,不断提高系统稳定性,剔除系统中不稳定因素,提高系统运行速度,增强系统监控手段,形成最终稳定成熟的版本。



  第三节 进度安排



  在整个实施步骤中,可以将目前系统运行比较稳定、数据准备相对完善的实用新型先实现电子化的审批,待时机成熟时再实现其他审批流程的电子化。



  详细建设方案参见附件3。



  第四章 完善电子政务平台



  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有两方面的内容:建设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政府门户网站”)和完善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



  第一节 建设政府门户网站



  自2001年以来,我局政府网站的栏目数量由最初的几十个发展到了目前的近300个,网站的日访问点击总量已突破了300万次,专利说明书的日均下载量超过了100万页。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政府门户网站的设计思路



  “十一五”期间政府门户网站的主要建设工作将围绕政务公开、服务公众这一主题,向着基础服务平台建设、专业性服务平台及加强管理的方向发展,建设成为基于互联网的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门户网站,为全社会公众提供方便、高效的信息服务。



  政府门户网站由主站和子站组成,主站作为中央信息枢纽,子站作为各类信息源头。主站、子站统一规划,相互协调、各具特色。



  网站内容涵盖知识产权新闻、信息发布和信息服务、专利业务知识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查询和咨询、专利业务的交互(包括申请、缴费、复审和无效请求、专利法律状态查询、专利权的诉讼保全、转让、质押等)、动态交流系统、专利服务机构管理、地方知识产权工作、专利知识和业务论坛等。



  二、实施步骤



  (一)2006年启动主站和子站的硬件架构建设,进一步完善专利服务机构管理,加强地方知识产权工作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增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内部机关子站和地方知识产权局子站两大部分,由知识产权局局内各部门和省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参与自身的栏目建设和维护,将政府网站的信息触点直接伸向局内各部门和各省市区知识产权局,以此调动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积极性,迅速扩大中心主站的信息来源,丰富子站的网站内容。



  (二)2006年-2008年实现提供专利信息服务



  整合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专利信息检索服务,完善专利法律状态查询服务及专利公报服务。



  (三)2007年末建成动态交流系统



  在2007年末,全面实现公众与政府,以及公众与公众进行网上互动交流,包括咨询台、意见箱、举报箱、论坛、专利在线、专家访谈和客户服务中心等。



  (四)2010年实现门户网站的专利业务交互及“一站式”办公



  到2010年末,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专利业务的交互,并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建成体系完整、结构合理、高速、互联的电子政务平台,在我局与社会之间,建立网络化、电子化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数据的共享性、一致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使网上办公更加公开、高效,实现我局“一站式”办公,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第二节 完善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



  一、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的设计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局将继续建设并完善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试点城市的网点建设,增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地方知识产权局之间的信息交流,加强执法的协同力度,做到政务公开,实现网上办公。利用互联网及VPN技术实现我局与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之间的互联互通,做到管理信息充分共享。真正使全国的知识产权系统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开展行政执法、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构建网络平台,提供管理信息服务



  在管理信息平台中为国家局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提供行政执法所需的各种信息,对专利合同等内容进行网上登记备案等操作,实现网上专利权诉讼保全和专利权质押,代理机构的审批和年检,代理人的管理,请求人在网上提交调处专利纠纷的请求等。



  (二)进一步完善电子信息的共享



  进一步完善我局和直属单位、各省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的信息交换平台,在2007年实现全系统互联互通,建成高效、快捷的具有“完整的信息安全体系”的管理信息平台。在交换平台建立的基础上,加强行政管理,构建局内与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之间、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换,如公文传输、信息报送、督察督办、会议、值班等多方面应用。



  (三)构建网上多媒体办公平台



  搭建我局与直属单位、各省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之间的多媒体办公平台。构建网上办公、会议、通信、培训等应用平台,开展视频会议、行政执法、通讯和培训等业务。



  第五章 推进内部管理系统建设



  在我局现有人事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基础之上,整合并完善分散的应用系统,通过用户权限认证管理方式,在内部管理信息高度共享的基础上,建成集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决策支持系统、部门级管理系统、人事、财务、资产和行政事务等为一体的全局内部管理系统。各应用系统均部署在统一的界面下,通过系统管理员的授权,允许身份匹配的应用系统的管理员进行管理与控制。它主要包括以下系统:



  一、办公自动化系统



  将目前应用在我局内部网络中的办公自动化系统集成在统一的内部管理系统之下,建成支持多种数据格式标准的系统,利用国办专网、VPN等网络环境及技术构建我局和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的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实现全系统互联互通,建成高效、快捷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



  二、业务决策支持系统



  在内部管理系统的统一管理下,利用系统内部统一、完整,一致、准确的数据和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实现对电子专利审批和其它系统中的专利业务数据的处理,提交预测数据,为各级领导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为指导我局知识产权战略宏观管理、知识产权预警提供决策支持。



  三、部门级管理系统



  建成我局各部门的部门级管理系统,进行本部门内相关工作的管理,为各级领导对该部门的管理提供科学性的手段。



  四、人事、财务、资产和行政事务综合管理系统



  进一步完善现有人事、财务管理系统,搭建资产和行政事务管理系统,在信息共享,统一界面的基础上实现对我局人、财、物的统一管理。



  第六章 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平台建设



  第一节 远程教育系统



  一、远程教育系统的建设思路



  根据局党组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的要求,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



  二、实施步骤



  在远程课程辅导的基础上,使远程教育平台逐步具备分布式教学管理功能,为有条件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提供条件,实现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为主,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也能主动开设课程的分布式教学管理模式。进一步调动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的积极性。增强远程教育平台的统计分析功能和其他基础建设。



  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课程要突出基础性、普及性和终身性。针对知识产权从业人员、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社会公众等不同培训对象,形成内容系统的系列远程教育课程。



  到2007年借助网络通过课件、视频和交互平台等多种形式实现远程教育,并且根据教育培训的需要,将上述方式有机组合,利用报告、讲座、长期和短期培训,满足各方面的培训需求。到2010年,至少开设一门英文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课程。



  为进一步巩固我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远程教育方面的合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节 局内培训系统



  一、局内培训系统的设计思路



  在“十一五”期间建成包括网络培训系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考试系统、多媒体课件制作系统、培训信息资料库、数字多媒体语音教室、党校远程培训系统、安全保卫、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等局内培训系统,为全局工作人员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专利业务、党校课程、行政事务等培训、继续教育和反腐倡廉多媒体宣传教育等。



  二、实施步骤



  (一)到2007年底建成:



  1、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能够根据需要建立多种评测模板,可以灵活方便地设定调查项目的数量和分值,自动进行识别和统计并可以对结果进行查询、排序和导出。实现教学质量考评、教师评估、学员评估等功能。



  2、考试系统



  该系统存储了多个课程题库、能够根据设定随机生成试题和自动阅卷。



  3、多媒体课件制作系统



  该系统能够满足制作多媒体课件的各种需要,并提供设计模板、帮助模块,实现网络发布和共享等功能。



  4、培训信息资料库



  该资料库包括教材、案例集、考试题库、教学资源和有关资料,实现网络查阅和共享,并能进行关键词检索。



  5、数字多媒体语音教室



  该语音教室的学生终端视频音频全面数字化,网络化;提供自助式考试及自主式学习等功能,实现“多频道广播”,“分组教学”等贴近现代教学教法的功能,实现数字化教案同期生成,数字、语音、视频格式相互转换并互通互用。



  (二)到2010年底建成网络培训系统



  该系统是一套适合VPN/LAN网络环境、内外传输(单播/组播)结合的多方视音频自由交互的教学系统,能够支持多个单元的联网运行,允许通过用户界面控制直接切入新单元的加入,实现多种媒体信息的自由控制和共享,网络答疑和网络考试功能。



  该系统既可用于局内业务培训,也可用于党校远程培训、行政事务培训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第四部分 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保障条件



  第一章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按照我局的强局方针将会出现大量业务应用,并且我局的审查和复审队伍将增加到4500人以上,辅助审查人员、其他相关人员也将达到相当的水平,办公地点随着人员的增加也逐步增加。随着形势的变化,要求对网络的带宽、架构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对设备及时更新换代。我们需要坚持“以应用促发展”的指导方针,充分考虑到发展的需求,做到应有的前瞻性。以设备规范管理带动业务应用的进一步发展,相辅相成,协调发展。



  第一节 网络构架



  “十一五”期间,为适应局内形势的发展和审查工作的需要,将提供可以支持多工作地点办公的网络架构,同时利用移动通信技术或网络技术支持远程办公,为远程业务处理和公文处理等方面提供技术准备与保障。



  按照未来我局网络构架,在网络带宽方面,不断提高我局的网络带宽和规模。使用多链路捆绑等方法提高对网络响应速度和带宽的要求,更多地使用分布计算技术来适应审查员人数的高速增长;在网络设计方面,结合专利局现有的数据网络架构和存储网络架构对各网络数据中心与专利局主楼机房之间的网络连接(包括局域网和因特网)进行整体架构设计和规范管理。网络设计规划方案中应充分考虑到冗余备份以及网络带宽等要求,同时还要考虑各网络数据中心和主楼之间的光纤铺设以及连接设备。



  第二节 硬件设备



  由于IT技术的迅速发展,硬件更新的速度日新月异。为了保障我局的信息化工作,“十一五”期间将引入硬件设备的更新换代机制,遵循所用设备的先进性和技术成熟原则,及时更新所用设备。



  根据我局现在的存储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在“十一五”期间我局的存储需求将会大幅度上升,在购买存储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实际需求,从优化性价比和保护投资的角度上,在保障正常存储使用量的基础上,留有冗余。



  终端设备需要及时配备,基础设施将需要支撑6000人以上的办公环境,并不断满足人员增长的需求。



  为适应新上项目的不断增加,在合理应用现有设备资源的前提下,按照需求适当增加服务器等高端设备,在增加设备时,既考虑与已有设备的整合,又要适应信息化技术的发展,要具备前瞻性和先进性。进一步深化研究软件和硬件的生命周期,同时考虑在一定范围购买IT服务。



  第三节 应用环境



  为了适应网络和远程办公的需求,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开发未来的各种应用,通过提高服务器的处理能力,减轻客户端的压力,使系统向“瘦客户端”方向发展,增强服务器和客户端的维护能力。



  第四节 智能化办公环境



  为适应6000人以上办公的需求,办公环境需要向智能化发展,在现有基础上增加 2000平方米的机房,语音和数据两网合一,支持视频会议和多媒体教学,用唯一的智能卡来满足身份识别、门禁、设备使用等功能,实现智能一卡通,配合网络架构设计,实现在多地点办公的需求。



  第二章 健全信息安全体系



  “十一五”期间将全面构建信息安全体系,通过安全管理和技术手段来保护我局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数据,使之不因为偶然或者恶意侵犯而遭受破坏、更改及泄漏,保证信息系统能够连续、可靠、正常和安全的运行。



  对于物理安全,要保护计算机各种设备和设施免遭地震、水灾等环境事故的影响,同时要防止人为操作失误及各种计算机犯罪行为导致的破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对系统所在环境的安全保护;二、设备的防盗、防毁、防电磁信息辐射泄漏、防止线路截获、抗电磁干扰及电源保护等;三、介质数据的安全及介质本身的安全。



  对于信息系统要通过对硬件和软件的有效控制,将多种安全机制与信息系统相结合,保证所有应用系统的安全。



  充分利用网络安全技术,通过对网络结构设计进行优化,实施网络隔离,对网络访问进行控制,进行网络入侵检测,设置安全通道,进行安全扫描,通过防火墙和网络管理等技术,对一切网络资源访问或与网络服务相关的方面进行安全保护,保证对信息的访问方式符合我局的安全策略。



  采用授权、身份鉴别、信息加密、完整性校验、信息审计、防重发、防抵赖等安全机制,为信息的保密性和数据的完整性提供支持,保障系统网络传输的数据安全,从而能够为我局与世界其他知识产权局之间进行数据交换,为我局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以及为局内各应用系统数据的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采用安全监测技术,对工作站、服务器、网络设备、数据库应用等各种目标进行检测和分析,通过网络系统的扫描、预警、阻断、记录、跟踪等,发现系统遭受的攻击伤害,识别能被入侵者利用非法进入的网络和系统漏洞,为提高网络和系统安全整体水平提供重要依据。



  加强病毒防护,继续对防病毒系统进行升级和更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网络防病毒体系,对分布在网络系统中的资源进行防护,以保证各应用系统和用户终端不受病毒侵害。



  采用先进的备份恢复技术,加速建设我局的容灾中心和冷备份支援中心,力争到2007年底前容灾中心正式启用,能够为我局重要的应用系统在断电、火灾等各种意外事故发生时,提供持续、稳定、可靠的运行能力。



  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完善人员管理、制度管理和安全策略规范,并从技术上建立高效的管理平台,对所有计算机网络应用体系中各个方面的安全技术和产品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协调,每年对所有员工和合作部门进行用户须知安全培训,从整体上提高我局计算机网络的防御病毒、入侵、抵抗攻击的能力和全局人员的计算机使用安全意识。



  第三章 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为了保证我局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完善、高效、与国际接轨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使我局的标准化工作适应信息化建设和国际合作的需要,提高我局在国际标准化工作中的参与程度。



  第一节 建立标准数据库



  一、收集标准信息



  根据我局信息化建设需要,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有关知识产权及信息化建设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标准化研究



  组织人力对收集的标准信息进行整理、研究,找出我局信息化建设及其它业务领域在标准化方面的空白和问题,并提出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战略、规划和计划的建议,为制订满足各层次需要的标准做准备。



  三、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标准数据库



  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标准信息,建立与国内外技术和管理标准发展基本同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数据库,满足知识产权业务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对标准化的需要。



  第二节 初步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体系



  通过自行制定、修订标准的工作方式和直接采用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工作方式,初步建立由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成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制定、修订的标准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基础与通用方法标准



  制订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普遍使用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术语及其定义、符号及其定义、代码化、分类编码、数据统计方法、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管理基础标准等。



  二、技术支撑标准



  制订一系列信息化建设所需的技术支撑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网络设施标准、系统平台标准、应用系统标准及其它技术标准等。



  三、安全标准



  在各层面为政务和业务提供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鉴别、抗抵赖等安全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管理、安全协议、加密、签名与认证、密钥管理、安全评测、公钥基础设施等。



  四、管理规范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中需要统一的管理事项,制订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的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设备管理规范、工作环境条件管理规范、服务规范、项目管理规范等。



  第四章 完善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制



  第一节 合理化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根据我局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组织机构从宏观上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三个层面。决策层由局领导组成,主要职能为对我局信息化工作做出指导性的决策;管理层由部分管理部门组成,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决策层的重要决定,提出我局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组织和协调实施工作,负责专利信息资源的宏观管理,管理信息化设备和信息化项目,负责局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全国专利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参与国家信息化的相关工作,参与知识产权信息化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执行层由具有IT技术实施能力的局下属单位和社会力量组成,主要职能为执行落实决策层的重要决定,完成管理层下达的信息化工作指令,承担我局的专利数据加工,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产品,对社会公众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对局内信息化系统进行运行维护等。



  第二节 实施信息化工作管理流程规范



  在“十一五”初期,将围绕信息化管理流程优化、理顺管理关系做如下工作:一、规范信息化项目启动、审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验收、系统维护、设备报废等全过程的工作关系,运用项目管理理论对信息化项目进行管理。二、建立完善的信息资源管理机制,对信息资源的收集、利用、发布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集中管理。三、针对信息化设备使用者的管理规定,明确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则及违反规则的处罚程序。四、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人,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出现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我局信息系统的使用。



  第五章 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人员保障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信息化建设需要四方面的力量:(一)信息化管理的核心力量:了解业务、技术和项目管理的管理人员;(二)专利业务的核心力量:熟悉专利审查业务、专利宏观管理业务或专利战略,并且对业务发展有前瞻性把握的专业人员;(三)计算机技术的核心力量:能够从事计算机系统设计和系统集成的技术人员;(四)信息资源建设的核心力量:能够进行信息资源建设的局内力量和社会力量。



  根据我局审查人员增加的计划及业务发展的要求,到2010年我局信息化管理人员应达到80人,主要从事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计划的制定、项目前期论证、项目管理、信息资源管理、设备管理、信息化领域的国际合作等工作;计算机技术核心人员应达到200人,主要从事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开发、维护、升级等工作;数据加工人员应达到500人,主要从事原始数据的采集、纸件扫描、代码化、数据质量控制等工作。



  第二节 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



  在信息化建设中,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在促进人员流动、充分发挥个人才能、利于全面发展的机制下,根据工作需要与业务部门进行一定数量的人员轮岗。利用外部人力资源,聘请信息化领域高级专业人才。



  第三节 人员培训



  在“十一五”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逐步培养起一支具有现代管理知识和相关工作能力的信息化人才队伍。



  人才队伍的培训要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同步,注重知识更新,利用现代化的培训手段,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岗位培训



  包括:岗位认知培训、全局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培训、信息化工作流程培训、预算管理培训、相关专利业务知识培训。



  二、提高培训



  包括:外语学习培训、信息技术专业知识培训、信息化管理知识培训、信息化建设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三、继续教育培训



  包括:专业外语培训、业务交流学习培训、资质认证教育培训、项目管理知识培训。



  四、拓展培训



  包括:综合能力拓展培训、高级管理知识培训、信息化领域国际合作培训。



  第六章 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为了健全、完善我国专利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加快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全面推动专利信息服务于全国和社会的工作,促进地方知识产权事业的长远发展,应该统盘规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统一的、面向公众的专利信息服务。



  第一节 知识产权信息传播途径和服务队伍建设



  通过因特网、企业级内部网络、光盘、纸件等多种途径向申请人、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信息知识普及、文献下载、专利信息查询、专利事务处理和咨询等服务。



  逐步建立起一支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的信息传播队伍。形成国由家知识产权局、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地方信息中心、地方网点、代理机构、企业的知识产权部门、市场化的商业服务部门等机构组成的服务队伍,为公众提供全面、最新、多样的全方位专利信息服务。



  第二节 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确定并规范专利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以及相应的服务标准,为各地方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的电子申请、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确权、假冒专利认定、专利广告出证和专利项目评审等事务提供必要的依据;为企事业单位在专利申请、专利技术许可贸易、技术创新、成果鉴定、专利技术评估等提供信息技术保证;为推动企业和行业的专利分析、预测和专利战略的研究、提高专利咨询服务的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节 服务水平的统一认定



  为提高专利信息服务水平,健全面向全社会的专利信息服务资格认证体系提供保障。在开展建设专利信息服务资格认证体系过程中,由于我局在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立的地方信息服务网点已成为整个专利信息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为地方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贸易、科技创新提供配套服务,所以优先考虑由我局对地方信息服务网点加大建设力度,从信息资源、基础设施、人才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为促进社会各界提高对专利信息服务资格认证体系的认识,提高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和服务水平提供有效的信息技术支撑。



  第七章 资金的保障



  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目标,资金预算的编制原则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满足需要的基础上尽量节约资金。



  信息化建设预算为22.9亿元,系统开发所涉及的设备、系统软件和商用软件费用均包括在基础设施的设备新购、系统软件和商用软件的费用中。



  “十一五”我局信息化建设所需预算具体如表1所示。分项预算参见表2,其中年度预算主要依据2004年度和2005年度的预算与决算。





  

信息资源加工规划方案



  一、目标



  信息资源建设是我局“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其目标是:1、全面提升我局专利信息资源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满足我局专利审查、社会公众检索和国际数据交换的需要,并使中国专利文献成为PCT最低文献量。2、建立知识管理体系,对我局信息资源加工、信息检索和专利审查中产生和积累的知识予以有效管理和开发利用,从而不断提升我局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水平,服务社会,同时为增强我局的国际竞争力进行知识积累。



  二、总体规划



  (一)信息资源加工的工作范围



  在“十一五”期间,我局信息资源加工的工作范围包括:



  1、对中国专利进行全面初加工和深加工。实现对全部回溯公开数据的初加工和深加工,对新增公开数据的同步初加工和深加工;实现对回溯申请文档数据的电子化和代码化,并实现对新增专利申请文件的同步电子化和代码化。



  2、对国外专利进行全面初加工和重要专业领域有限范围的深加工,对国外专利的深加工可根据经费和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3、初加工的内容包括数据格式转换和规范整合、对专利外部特征的提取和标引;深加工的内容包括对专利主题信息的标引、专业分类和文摘重写、对专利特殊专业信息的标引等。



  4、标准化:制订严格的数据标准、标引规则、开放性主题词表、职能符表等,用于严格规范数据加工和质量控制。同时,建立严格的信息资源加工流程管理系统,以保障信息资源加工工作的有序化和规范化。



  5、实现全部中国专利文摘的重新撰写,遵循结构化文摘标准,为实现机器翻译、自动分类和自动标引奠定基础和提供规范化数据基础。实现中国专利英文文摘数据库的机器翻译和国外英文文摘向汉语的机器翻译。



  6、建立我局自主的知识库系统,包括,主题词表、检索经验库、英汉-汉英技术词典(或其他语种的词典)、化学物质登记数据库、自主的分类系统等、为今后的专利文献标引、检索、自动翻译、知识挖掘、专利战略分析等积累高质量的知识库。特别是要建立一套规范的知识库建设体系和维护机制,以保障该项工作能够持续的不断发展和实现创新。知识库体系建设事关我局今后信息资源加工发展的未来,对我局乃至我国今后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影响,不容忽视。



  (二)加工内容和工作流程



  我局在“十一五”期间的信息资源加工将主要侧重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中、外专利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包括对中国专利申请数据和公开数据的格式转换和规范整合;对购买和引进的国外专利原始数据进行规范和整合,形成由文摘数据、代码化全文数据和全文图形数据三层结构组成的基础数据资源层,为我局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和无纸化专利审批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2、对中、外专利文献外部特征的提取和处理,例如,法律状态数据、复审决定数据、同族专利数据、专利引文数据、机构代码等。



  3、对中国专利进行全面深加工,包括对中国专利进行主题信息标引、专业分类和文摘重写;对重要专业领域进行特殊专业信息的标引,例如,基因序列、化学物质、族性化学结构、机械图形等;



  4、对国外专利进行有限范围的深加工。根据经费情况,选择对我局专利审批和我国科技经济发展特别重要的领域,例如,生命科学、化工领域和材料科学等,做有限范围的深度专业加工,例如,基因序列、化学物质、族性化学结构等。



  对中外专利专业信息深度加工的范围,可根据经费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信息资源加工的内容和流程见 “信息资源加工流程图”所示。



数据加工流程图



(三)工作量及经费估算



1、专利信息资源加工量统计(单位:万件,统计截止到2005年12月第一周)





2、加工单价



  3、信息资源加工费用估算(单位:万元)





4、前期研发费用





5、费用总计:(万元)   中国专利加工费:44350   国外专利加工费:42100   研发及管理等费用:19900   总计:106350万元



(四)实施步骤及工作进度



  1、2006年工作内容



  (1)信息资源加工工作规范的建立



  主要包括:基本数据格式标准的制定,数据加工标准的制定,专题数据库加工和建设标准的制定,标引规则和标引流程的制定,数据加工质量要求和质量控制体系的确立。



  (2)数据初加工



  a) 内部数据规范化:按照国际和国内相关数据标准对我局内部数据进行加工和规范整合,完成中国专利数据的规范和统一存储、管理等工作。



  b) 外部数据的收集和整合:完成世界主要工业国家的专利数据收集,并按照我局整体数据规划和数据标准进行规范和整合。



  c) 启动回溯申请文档的电子化和全文代码化工作和回溯数据的补齐工作。



  (3)数据深加工



  a) 启动我局主导的数据深加工,主要包括:按照IPC8对中国专利数据进行分类,重新撰写文摘,进行文摘翻译,并在2年内完成对追溯数据的加工。逐步建立中国专利文摘库(PAC)。对新申请中国专利的文摘数据处理,建议采用JPO的方式,从新申请受理后即开始进行文摘重新撰写,加工流程如下图所示:







  文摘重新撰写,是对申请人撰写的文摘进行二次加工,将不规范的文摘按照要求改写成由技术要点、主要用途和有益效果组成的结构化文摘。经过重新撰写的、规范化、结构化的文摘有利于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翻译。我局可以通过制订标准的方式,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我局要求的结构化标准格式的文摘。根据JPO的经验,申请人提供的文摘中,发现问题的文摘大约48%,需要重新改写的约为35%。



  文摘翻译,对文摘的翻译可以聘用外部人员进行人工翻译,计算机辅助翻译将极大的提高翻译工作的效率,不断降低翻译的成本。根据日本专利局的统计数据,处理每年42万件专利申请文摘的翻译,需聘用500-800名兼职翻译人员。用于校对和管理的内部专职人员大约100人(其中一部分负责商标的处理)。



  校对,经过重新撰写和翻译的文摘需要由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校对,并进行质量检查,以确保数据的质量。



  入库和公开,经过校对的数据进入中国专利文摘库(PAC),以便进行审批和公开。



  b) 启动专题数据库试验库的建设,主要是对特殊专利领域的数据进行深度标引,建立多个领域的专题数据库试验库。



  (4)数据池的建设



  a) 管理系统开发,建立专利数据管理系统,对我局现有专利数据资源进行集中存储和管理。



  b) 将馆藏光盘数据入库管理,将现有馆藏光盘入库,变手工管理为计算机辅助管理,建立相应的光盘信息库,降低专利文献馆藏光盘管理工作强度。



  c) 扫描纸件、缩微平片文献入库,将现有的纸件、缩微平片文献扫描为电子件入库管理(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是否实施)。



  d) 将基于数据库的数据装入系统,将现有数据库的数据提取形成原始数据入库管理。



  2、2007年—2009年工作内容



  (1)数据初加工



  实时加工同步数据,同时对回溯数据进行加工。



  (2)数据深加工



  实时加工同步数据,同时对回溯数据进行加工。



  (3)专题数据库建设



  逐步完成专题数据库的建设工作,重点建设化工领域专利数据库、半导体材料数据库、通讯技术专利数据库、生物工程专利数据库、机械图形数据库等。建设专题专利数据库,主要加工内容包括数据的筛选、专业化分类和标引。制定科学严谨的标引规则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是专题数据库建设成功的基本保障。



  (4)完成回溯申请数据电子化补齐工作



  完成全部回溯申请数据电子化的补齐工作,2007年底之前完成所有回溯数据的补齐工作,2008年底之前完成所有回溯图形数据的代码化转换。



  3、2010年工作内容



  到“十一五”结束,基本完成数据加工的体系建设和回溯数据的加工工作,完善数据加工机制和质量控制体系,初步培育出数据加工市场,完成上述数据加工工作和相关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数据加工工作流程。到2010年,继续按照规范的数据加工工作规程实时加工同步数据,不断完善已建成的各种数据资源,进行更深层次的信息资源资源利用研究。



  工作内容及进度见下表:











(五)保障条件



  要保障“十一五”期间高效、优质的完成信息资源加工任务,必须全方位的保障条件,包括:1、组织保障;2、政策保障;3、标准保障;4、经费保障;5、基本数据保障;6、人员保障。



  (六)实施方式



  1、建立我局信息资源加工核心技术团队。该团队应该由我局各相关机构业务骨干共同组成,聘请部分社会上的专家作为技术顾问,共同研究制订我局的信息资源加工标准、工作流程、质量控制标准,建立计算机辅助的半自动标引体系、机器翻译系统、词表等各种辅助工具,为后续培训和组织实施进行技术准备和人才贮备。



  2、对我局现有信息资源加工队伍进行整合并扩充,通过严格培训形成我局信息资源加工的基础队伍。



  3、采用工业化装配作业方式,对信息资源加工任务进行分解,分项培训和实施,最后进行数据集成。分解作业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易于进行质量控制。



  4、IPC分类工作由我局主导,自行组织完成。文摘撰写、范畴分类、主题标引可考虑选择我局主导、信息资源加工机构配合、适当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形式完成。专业信息的深度加工,也可考虑采用多种力量联合实施的方式完成。



  5、信息资源加工的组织、实施,标准的研究、维护和修改完善等工作,必须有专门的机构进行负责,建议以整合后的信息资源加工队伍为基础,引进部分社会资金,联合成立商业化数据加工机构,以合同形式执行数据加工任务。“十一五”结束后,我局可停止对除IPC分类以外的其他数据深加工的经费投入,转而将形成的数据深加工产品的销售权授权该机构,我局作为数据库用户购买该机构的产品。这样,可以以该机构为基础,带动我国专利信息深加工产业的发展,以此为基础打造中国的德温特。



  三、对中国专利信息资源的加工范围及内容



  对中国专利信息资源的加工,包括初加工和深加工。



  (一)初加工



  包括纸件文档的电子化;图形文件OCR代码化;同族专利信息处理;专利引文、法律状态、公司代码等数据库的建立。具体工作如下:



  1、纸件文档电子化和代码化



  纸件文档电子化和代码化是专利审批流程无纸化的基础,目前我局已经将所有专利申请公开文档和公告文档电子化和代码化,此项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将得到延续,按每年30万件增量,“十一五”期间将完成150万件公开文档的电子化和代码化。



  此外,“十一五”期间将对所有申请文档进行电子化和代码化(包括回溯文档和新增文档),为我局专利审批无纸化作好数据准备,目前,未经加工的专利申请文档回溯数据量为260万件,按每年40万件递增,“十一五”末总数据处理量将达到560万件。



  在“十一五”期间,随着电子申请系统和无纸化系统的进一步优化,电子文档的比例将逐渐上升,这将降低电子化和代码化数据处理的数量。



  2、同族专利信息处理



  目前,在中国专利申请中有相当比例的专利文献具有优先权信息,可根据优先权信息对专利进行同族聚类,建立世界范围的同族专利数据库(该库只是一个同族专利信息对照表,通过专利号与原始专利文献进行链接)。



  3、专利引文标引



  对专利文献中,专利审查员给出的引证文献和发明人给出的引证文献分别进行标引,建立世界范围的专利引文数据库。



  4、法律状态



  目前法律状态数据库已经初步建设完成,具有相对完整的数据,“十一五”期间需要进一步对数据进行整理和逻辑整合,并对新增数据进行加工维护。



  5、机构代码系统的建立和标引



  在专利文献中,机构名称的不一致性非常普遍,特别是国外公司名称翻译的混乱,给用户检索特定机构的专利造成很大困难,该问题早就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注意。目前,世界先进专利数据库系统普遍采用机构代码的方式解决该问题,例如,英国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数据库(WPI)采用由4位英文字母组成的机构代码,美国IFI公司建立的深度标引的美国专利CLAIMS系列数据库和欧洲专利局建立的数据库,均采用由6位数字组成的机构代码,日本专利数据库也采用数字表示的机构代码。



  在建立中国专利数据库机构代码系统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对世界主要专利数据库的机构代码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政府制定的国家组织机构代码系统,制定符合我国用户需求的 机构代码体系。



  6、信息资源的规范整合



  对现有中国专利数据根据我局制订的数据标准进行规范并整合形成标准化的、高质量的、面向检索、易于应用的数据,建立数据池,将中国专利数据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数据资源层,为上层检索和应用层提供数据支持。



  (二)深加工



  数据深加工包括:主题标引;IPC分类;范畴分类、文摘重新撰写、文摘翻译、基因序列标引和注释、确定化学结构标引和注释、族性化学结构标引和注释、机械图形标引、电子电路图形标引等,具体加工内容可根据我局专利审查的需要进行调整。



  1、主题标引



  结合特定领域需要,对特定技术主题的专利文献进行深入的主题标引,标引深度依据各领域的专业需求分别制定。对于一般领域的专利文献,可以进行简单的主题标引,但是,对于检索特别困难、对国民经济发展特别重要的技术领域,例如、制药、生物技术、农药、集成电路、材料科学等技术领域,可在深入技术分类的基础上,进行深层次的主题标引。



  主题标引工作是一项艰巨和严肃的工作,必须制定严格统一的标引规则、统一的主题词表、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标引人员必须具备本领域技术背景,并经过严格的标引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标引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由于标引和检索是互逆的过程,因此,建立科学、先进的开放式主题词表系统对规范标引和检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词表建设见“加工标准”)。



  2、专业分类



  专业分类包括IPC8分类和范畴分类。



  IPC8分类是国际专利分类标准,我局已向WIPO承诺从2006年开始对中国专利文献进行IPC8分类,由于我局有专门的部门承担对专利文献的IPC分类,因此,利用IPC8对新公开的中国专利文献可以由我局专门的分类机构负责,对回溯文献的重新分类可以纳入我局数据加工的范畴。



  由于IPC是以功能为主的混合分类系统,不利于普通公众从应用角度检索,有必要建立适合公众检索的专利文献分类系统。我局信息中心使用的范畴分类是在德温特分类法的基础上建立的以应用为基础的分类系统,但该系统分类层级有限,疏于维护和管理,20余年未做更新,已不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该分类系统进行改造、优化和更新,使其适合现代技术分类,并适合我局专题数据库的分类。



  在建立我局自主的分类系统时,有必要对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分类系统进行深入分析,取众家所长。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专利分类系统主要有三类:



  (1)面向功能的分类系统:主要有美国专利分类系统。



  (2)面向应用的分类系统:英国德温特分类系统、日本F-TERM分类系统。



  (3)混合分类系统:IPC国际分类系统、欧洲ECLA分类系统。



  在建立中国专利范畴分类系统时,可以在对上述分类系统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各分类系统的优点,结合国内用户的特殊需求,开发面向用户需求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分类系统。



  分类方法采用逐级深入的方式,组织不同专业领域的数据加工人员完成对全部专利文献准确深入的专业化分类。



  3、文摘(篇名)重新撰写



  对文摘进行重新撰写,可以满足三个方面的目的:(1)增加文摘中的技术信息含量,改善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的检索效率;(2)对文摘结构和语句结构进行标准规范,为机器翻译提供高质量的数据基础;(3)提高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的质量,使中国专利文献尽早成为PCT最低文献量。



  为了保障文摘撰写的质量,必须制定严格的撰写规则,制定具体规则时可以参照德温特WPI的规则,将文摘结构分为:技术要点、用途、有益效果等几部分。



  4、机器翻译



  完成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的机器翻译。对中国专利进行英文翻译可以提供外国人检索和浏览中国专利,有利于中国专利文献尽早成为PCT最低文献量。翻译工作需要建立各专业领域的主题词翻译词库,专业词库可以有效帮助用户进行本领域专利文献的检索、快速翻译和浏览。



  “十一五”期间,除了完成对中国专利文献(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题目和文摘进行自动机器翻译外,还应实现英文专利向汉语翻译,为公众提供检索和利用国外专利文献的有效工具。



  5、特殊专业信息的深度标引



  在许多高技术领域和特殊专业领域,很难利用常规手段进行专业信息的有效检索,而这些领域又往往对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影响,例如,制药、生物技术、材料、农药等。为了实现特殊专业信息的有效检索,有必要根据这些特定领域的需求,在学习、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特定专业领域的专业信息标引,例如,确定化学结构标引、族性化学结构标引、基因序列标引等。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开始开发建立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和中国化学药专利数据库,在专业信息标引和检索方面树立了成功的典范,实现了多种专业信息的深度标引和检索功能,例如,药物范畴分类标引、药物主题的深入标引、中药方剂的相似性检索、确定化学结构的有效检索等。“十一五”期间应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此项工作。



  目前,欧洲专利局对机械图形的深度标引建立了自己的代码体系,我局可在该领域开展与欧洲专利局的交流与合作,在学习和引进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建立适合我局应用的机械图形标引规则。



  四、对国外专利文献的加工范围及内容



  对于国外专利信息资源的加工包括全面初加工和有限范围的深加工。



  (一)初加工



  主要对国外购进和交换的专利文献,按照我局的数据标准进行转换、规范和整合。另外,还包括对专利文献外部特征的提取和整理,例如,同族专利信息整理、专利引文信息的提取和标引、法律状态信息的整理等。



  1、文摘数据的规范和整合



  对我局购买和交换的各类文摘数据进行评估、去重。针对各国数据格式不同的问题,可以采用以下处理方式:



  对所有数据库共有字段进行规范统一,对个别国家的特殊字段予以保留,例如,日本的F-TERM字段、欧洲的ECLA分类字段、美国的USCLA分类字段等。



  2、专利全文图形的格式规范和转换



  目前,在我局收藏的各国图形格式专利文献全文中,PDF和TIFF是最普遍的,这两种格式也是目前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格式,为了减少工作量,提高数据加工的效率,建议我局的专利全文图形文档的数据格式保留上述两种通用格式,其他格式可以考虑进行数据格式转换。



  3、代码化全文数据的格式规范



  我局的电子数据标准即将出台,该标准是根据WIPO ST.36制订的,建议我局所有的代码化全文数据依照该标准执行。



  由于WIPO在大力推行统一的数据标准,估计今后所购买的国外代码化全文的标准化程度比较高,用于数据规范的工作量不会很大。



  4、同族专利信息处理



  目前,世界上的专利文献总量已超过5000万件,但其中只有三分之一是新发明,其余三分之二均为重复专利,主要是同族专利,因此,对专利文献进行同族专利登录,不仅可以大大减少专利文献的加工数量,而且,可以实现同族专利检索功能。同族专利信息检索对评价专利技术的经济价值、调研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避免技术和产品进出口贸易中的专利侵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5、专利引文标引



  目前,提供专利引文的国家越来越多,我局可以采用交换的方式获得其他国家的专利引文,然后再自行进行数据规范和加工,另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增加对申请人专利引文的标引。



  目前,就连享有国际声誉的英国德温特公司也遇到有些国家不愿意提供专利引文,所以其生产的专利引文数据库中收录的国家有所减少。如果我局能实现与其他局的数据交换,我们在数据获取上将占有更有利的地位。



  (二)深加工



  是否对国外专利文献进行深加工?加工的范围和程度如何?这完全取决于我局的经费情况。



  从战略的角度讲,信息对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各领域,特别是自主创新程度较高的领域,对国外信息的需求量越来越高,然而,我国的高端信息产品与服务基本被国外企业所垄断,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信息加工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从长远看,虽然我国目前在数据加工上落后于发达国家,但该领域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和空间。我国拥有丰富的廉价高智力劳动力,原始信息资源获取便利,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我们基本上掌握了国际上先进的数据加工技术,与国外发达国家比,我们在数据加工上具有更多的优势,如果我们现在不开始准备,恐怕会错过发展我国信息加工产业的良好机遇。因此,建议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对国外信息的深度加工,为我国科研决策、知识创新提供信息保障。



  如果考虑对国外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可以考虑先从对生命科学领域的专利入手,因为该部分专利对我国的重要科技领域影响重大,这部分信息特别难检索,利用国外数据库进行检索费用特别昂贵。例如,利用美国化学文摘数据库检索一个族性化学结构需要200美圆。



  根据对德温特基因序列数据库、美国化学文摘数据库的调查显示,截止2005年8月。国外1988年至今的基因序列专利大约有60万件,涉及族性化学结构的专利有20万件,自1980年以来,涉及化学物质的专利大约370万件。



  五、数据库建设结构布局



  “十一五”期间,我局通过信息资源加工,将建立一系列专利数据库,并根据需要购买部分国外商品数据库,作为我局专利审查检索和对公众服务的数据基础。现将我局“十一五”期间建设的数据库结构及布局图示如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资源系统(SIPO-IRS)结构布局



  其中,中国专利基础数据库群包括:中国专利说明书全文图形数据库、代码化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中国专利英文文摘数据库和一系列针对特定技术领域检索需求的专题专利数据库。



  国外专利数据库群包括:国外专利说明书全文图形数据库;国外代码化专利说明书全文数据库;国外专利文摘数据库,主要对我局购买和交换的国外专利文摘数据库进行整合形成;WPI数据库及器其他可能引进的国外专利数据库。



  辅助数据库群主要是指除专利基础数据库群以外用于辅助检索专利基础信息的其他专利原始信息和加工信息的数据库群,包括:各种经过专业化标引形成的特殊专业信息数据库(如:基因序列、化学结构、中药方剂等)、辅助检索的工具数据库,如主题词索引库、IPC分类、中药词典、化学物质登记数据库等;涉及法律事物和专利特殊信息的各种数据库,如法律状态数据库、复审决定数据库、同族专利数据库、公司代码数据库、专利引文数据库等。



  六、数据加工标准的建立



  在数据加工中,标准不仅关系到数据加工的质量,而且会直接影响检索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对未来数据库的检索效率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一定要本着科学的态度,审慎制订、严格执行。所有标准的制定应在我局信息办的统筹下,由各相关数据加工单位协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制定,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下面是对我局数据加工标准的几点初步建议。



  1、图形数据



  考虑到目前TIFF和PDF格式为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图形文件格式,因此,建议我局的所有图形电子文档数据保留TIFF与PDF两种格式,其他格式可以转为TIFF格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大量文件格式转换的工作量,而且,保留两种主流格式,不会给今后的文件浏览和调阅造成任何不便,目前,欧洲专利局也主要保留该两种文件格式。



  2、代码化文摘数据和全文数据



  由局内外负责专利数据和进行专利数据研究的部门共同工作,制定出符合国际标准的电子数据标准。对代码化文摘数据和全文数据的规范,数据标准可根据WIPO的相关标准制定我局的电子数据标准,对数据结构、数据元素、字段命名等进行统一规范。



  3、专利文献分类



  以IPC8为标准,对全部中国专利文献进行重新分类标引。



  同时,对我局的专利范畴分类进行优化改造,建立面向应用的分类体系。一方面,面向应用的分类体系,可用于建立虚拟的专题库,另一方面,可以满足用户从应用角度检索专利文献的需求。



  4、主题标引



  为规范主题标引,必须建立严格的标引规则。由于各领域技术差异较大,可以考虑在制订普遍适用的总原则下,各专业再根据各领域专业特色进一步细划标引规则。这样,辅以范畴分类,就可以形成系列虚拟的专题数据库。



  5、开放性主题词表的建立



  主题词表是实施对标引和检索进行双向规范的工具,由于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为了及时在标引结果中反映新技术,建立开放性规范化词表是必要的,也即在标引时优先使用规范词,当没有规范词时使用关键词,当关键词使用的频率达到一定量时,再将之纳入规范词的范畴。



  制订严格的词表管理体系,在标引过程中,由标引人员对同义词进行补充,不断丰富词库,也可以利用用户检索策略中的关键词对同义词库进行补充,最终形成我局独具特色的主题词表系统,该词库今后可作为主题检索的有效工具。



  6、文摘撰写和翻译规则



  为了使中国专利文献尽早成为PCT最低文献量,有必要进一步提高中国专利文摘及其翻译的质量,为了保障文摘撰写和翻译的质量,必须制定严格的撰写和翻译规则,制定具体规则时可以参照德温特WPI的规则或其他国际一流数据库的文摘规则。



  制订文摘撰写规则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提供尽可能多的技术信息,例如,德温特专利文摘中分结构给出技术要点、先进性、用途等多项信息;2、尽量使用易于机器翻译的标准语句结构,为机器翻译奠定基础。



  7、机构代码



  建立适于检索的机构代码系统,可以参考德温特机构代码和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的代码体系,提高中国专利数据库对特定机构专利的检索效率,特别是名称翻译极其混乱的国外公司。



  8、专业信息标引



  根据我局各领域专利审查的需求,建立专业信息标引规则,目前,我局对基因序列、确定化学结构和族性化学结构都在前期的药物数据库项目和863科研项目中予以解决,因此,对上述专业信息的标引可以尽快开始。对于其他专业信息的标引,例如,机械图形、电子线路图等,则需要认真研究后制订。



  9、标准数据交换格式及数据备份



  标准数据交换格式对大型数据资源的管理极其重要。其重要性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为存储于数据库系统的超大规模数据保存一个终极后备,即,如果运行中的数据库系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毁坏,该数据交换格式可以提供可靠的恢复机理;(2)与国际专利文献机构进行数据交换,标准数据交换格式提供了标准的平台,降低文献数据交换过程的代价,减少出错几率、提高质量控制能力。



  根据目前国际上W3C协议规范的发展态势,建议采行XML作为我国专利文献资源管理的标准数据交换格式,并作为我国专利文献资源管理数据库群的入口和安全后备系统的统一数据描述格式。进入数据库系统的全部数据都要有基于文件系统的永久性存储介质以XML格式备份。并且要有异地保存的备份以保证战略数据资源的绝对安全。



  10、标准维护体系的建立



  各种标准、规则、知识库的生命力在于不断维护和更新,因此,在数据库加工中一定要建立标准维护和更新机制,对各类标准随时根据技术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要对国外同类技术领域的发展进行研究和跟踪,跟上国际新技术发展潮流,保持标准的先进性、实用性和科学性。



  七、运行机制



  数据加工是信息资源建设的基础工作,必须科学规划、合理投入、有序组织。在数据加工方案的设计上,我局不仅要考虑满足自身专利审查的需求,还要考虑满足社会公众的基本检索需求。我局信息化建设的目的,不仅仅是我局信息化水平的提升,还要考虑提升整个国家的信息化水平,我局信息化的大量投入,应带来降低全社会信息投入的效应。另外,由于我国是一个信息化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数据加工处于萌芽状态,因此,我局在信息加工的过程中,应注重培育健康的数据加工市场,使我国的信息加工产业随着我局的信息资源建设而得以建立和成长。只有培育了健康的数据加工产业,我局的信息资源建设才会成为有水之源,才会避免国家无尽的大力投入,才会为整个国家的信息资源建设作出最实质性的贡献。



  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数据深加工是一项专业化强、复杂度高、投入较大的系统工程,因此,在建设方案的选择上不仅要考虑数据深加工的近期效果,还要考虑数据深加工今后的良性发展问题。国家的前期投入是必需的,但我们不能让国家无尽的投入。因此建议对数据深加工进行分类,对于不同的数据深加工项目采用不同的投入措施和运行机制。



  1、政府主导基础性工作



  目前我国信息加工产业尚未形成,国内市场经济发展并不强壮,应当在我局的主导下进行数据加工的基础性工作,为培育数据加工市场并逐步将数据加工推向市场做好前期的铺垫和准备工作。这部分工作包括数据初加工、IPC分类、主题标引等。



  2、 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培育我国商业化信息加工和服务产业



  在我局前期主导的数据加工基础上,逐渐培育数据加工市场,将部分数据加工工作推向市场化运作,例如,某些数据深加工工作、专题专利数据库建设,如中西药专利数据库,化学结构数据库、基因序列数据库等。



  3、引入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控职能



  我局可以通过政策的扶持,建立由市场主导的数据加工机制。我局可以通过与社会数据加工机构合作的方式,各自提供信息资源和技术人力资源,共同开发信息资源产品。提高我局数据质量和对外信息服务质量。



  八、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



  信息资源加工的重点应侧重在数据标准的制定、标引规则的制定和质量控制体系的制定。



  信息资源加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和科学管理,因此,在“十一五”期间,应当尽快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加工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使信息资源加工工作成为一项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制定信息资源加工和标引规程,建立科学的信息资源加工管理流程,对信息资源加工工作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九、组织实施



  信息资源加工工作的规模庞大,复杂度高,需要精心的组织实施。建议将工业生产流水线的生产方式引入信息资源加工工作,将专利文献作为原材料,分解为多个数据零件进行加工,最后组装成为完整的数据产品。



  1、建立核心技术团队



  建立我局信息资源加工核心技术团队,以300人左右为佳,这个核心技术团队应当由目前我局各个部门对信息资源加工工作比较熟悉的人员共同组成并辅以熟悉信息资源加工的外部组织,主要负责对信息资源加工进行组织、标准制订、培训、技术监督、质量控制、实施管理等。具体的信息资源加工工作可采用项目分包的方式,利用审查员和外部力量辅助完成我局海量信息资源的加工。



  2、以加工标准和工作流程为指导,以先进的IT技术为支撑



  随着信息资源规模越来越庞大,信息资源来源越来越复杂,简单的人工方式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的信息资源加工工作现状。为了更好的进行信息资源加工工作,必须尽快完善现有的标引规则并制定新的信息资源加工标准,制定科学的信息资源加工工作流程,同时加快信息资源加工方面的信息系统建设,用先进的IT技术不断提高信息资源加工工作的效率。



  3、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



  信息资源加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数据量的日益增长,以及信息资源加工标准的不断更新,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专利申请量的日益增长,以及我局数据来源的日益扩大,专利文献的整体数量也会不断增加。信息资源加工机构会不断招收新的从业人员,对这些从业人员的培训,对于新人能否迅速投入生产,以及加工的数据质量如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缩短新从业人员投入生产的周期,提高信息资源加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建立分布式加工网络



  目前我国信息资源加工市场还没有形成,信息资源加工机构,特别是进行专利文献信息资源加工的机构屈指可数。要提高专利信息资源的加工利用程度和加工质量,就必须逐步培育信息资源加工市场,为信息资源加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我局前期主导,并逐步将信息资源加工工作推向市场,逐渐建立起一个信息资源加工网络。信息资源加工市场的成熟化、网络化、现代化,有利于增加我局在选择信息资源加工机构时的灵活性,有利于不断提高我局信息资源质量。



  5、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



  为了提高信息资源加工和标引的工作效率和保障质量,可以对标引工作进行任务分解,针对特定的单一任务进行人员培训,例如,针对撰写文摘,可以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撰写文摘的培训,或组织专门的队伍进行化学结构的标引,由于掌握单一标引方法相对容易,所以可以缩短对标引人员的培训周期,尽快进入正式工作流程。这样,可以对所有标引内容同时开始培训,由不同的团队完成不同的加工任务,最后再对加工后的数据进行集成。



  6、分解控制,保障质量



  信息资源加工工作逐步细化和分解后,有利于提高单项信息资源加工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信息资源加工流程控制和质量控制的灵活度。可以根据工作分解,分别制定相关的加工标引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先制定完成的信息资源加工标准先进行培训并开始相关的信息资源加工工作。同时,质量控制也随着工作的细化而变得相对简单,由针对整篇文献的质量检查变为针对某个具体的部分进行检查,质量控制人员也逐步专业化。



  7、信息资源集成



  经过工作分解后分别加工出来的信息资源加工产品是一个个单独的数据零件,必须对这些数据零件进行集中组装才能形成完整的数据记录,数据的集成完全由系统自动完成,也可以动态生产完整数据单元,供数据交换和检索利用。



  十、结论



  信息资源加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审慎实施。我们已经有了建设中西药专利数据库的经验;圆满完成了国家863项目,实现了确定化学结构、族性化学结构和基因序列等复杂专业信息的标引和检索。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完全有能力组织好我局的信息资源加工,实现我局十一规划的信息化建设蓝图。



附录



信息资源建设规划



  信息资源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我局“十一五”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关键。为了支撑专利审查和传播专利信息,我局信息资源建设要以自主建设专利信息资源为核心,非专利信息资源建设以获取信息服务为主。



  本章共分五节,第一节至第四节涉及专利信息资源建设,第五节涉及非专利信息资源建设。



  一、专利信息资源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考虑到我局目前专利信息资源现状,特别是在标准化应用数据资源建设方面的巨大差距,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强局建设的需要,提出我局专利信息资源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引进先进资源,直接开发应用,积极消化吸收,盘活内部资源,逐步替代引进,拓展收集,自主创新,实现专利信息资源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二)规划目标



  1、建设世界一流水平的标准化专利信息资源,构建我局自主的专利信息检索数据库和专利全文图像数据库。



  2、建立“统一收集、统一加工、统一管理、一套数据、多种应用”的专利信息资源建设工作体系。



  3、提高中国专利文献数据质量,将中国专利文献列入PCT最低文献量。



  4、整合我局内部专利业务信息资源,将审查员的智力成果作为增值资源加以利用。



  二、专利信息资源的收集



  统一收集世界范围各专利机构公布的所有专利文献,为我局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信息资源基础。



  专利信息资源收集内容包括:基本检索数据、辅助检索数据和全文数据。其中,



  基本检索数据主要是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摘要数据



  全文数据是专利全文图像和全文文本数据



  辅助检索数据主要包括引文数据、基因数据、化学分子式数据、专利族数据、法律状态数据等



  专利信息资源收集对象应当以原数据为主,并确保收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专利信息资源收集可以通过国际交换、商业购买以及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



  三、专利信息资源仓储与加工环境



  建立专利信息资源仓储环境,统筹专利信息资源加工,整合创立健全专利信息资源质量控制检测体系。所有统一收集的专利信息资源,按照需求经过加工或检测之后,通过标准化应用数据库向审查员与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专利信息仓储与加工环境主要包括数据仓储、数据加工以及数据检测。



  1、数据仓储



  数据仓储目的在于集中存储和管理专利信息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资源的规范化建设,以提高我局专利信息资源的有序性、安全性和合理性。 建设数据仓储系统,用于执行以上任务。



  数据仓储系统的主要功能:



  集中存储源数据,其数据内容主要包括原始数据和加工数据



  为数据加工和数据检测提供数据资源和软、硬件支持



  具备良好的信息资源管理能力,实现对数据的规范化管理



  2、数据加工



  遵循“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原则,建立我局自身的加工体系,结合专利文献特点,制定不同目标,采用外包加工与内部加工相结合方式开展数据加工工作。



  根据WIPO及我局的文献信息标准,制定我局数据加工标准和/或工作规范



  建设中国专利信息资源,从不同深度、多种标引角度全面加工中国专利数据,改进中国专利英文文摘数据,提升中国专利文献数据(中英文)产品质量



  根据统一的数据加工标准和/或规范,采用标引、翻译等多种手段自主加工建设国外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摘要数据



  根据统一的数据加工标准和/或规范,自主加工建设全文图像数据以及全文文本数据



  根据审查员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加工建设专利信息辅助数据、专业性数据及专利业务相关数据



  3、数据检测



  数据质量检测管理贯穿信息资源建设的全过程,目的在于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准确性。其主要职责就是审核控制数据质量,只有通过审核的数据方能向审查员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根据数据对象和加工阶段,制定不同的数据质量控制目标



  根据不同的数据质量问题,采取有效的数据修正处理方式



  形成以加工人员、检测人员、终端用户以及机器辅助检测为主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四、应用数据库建设



  建立的标准化应用数据库,应当具有良好的开放性、适应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从而实现一套标准化数据资源在不同应用模式下的使用。



  标准化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基本检索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辅助检索数据库,其中应当以基本检索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建设为重点。



  基本检索数据库是依据中外专利文献著录项目与摘要数据,形成我局自主建设的中英文并存混合检索数据库。



  全文图像数据库主要包括各专利机构公布的专利说明书全文图像数据。



  全文文本数据库主要包括以我局工作语言公布的专利说明书全文文本数据。



  辅助检索数据库主要是以专利文献中的特定性数据、专业性数据及专利业务相关数据。



  五、非专利信息资源建设



  非专利信息资源建设应当以审查业务需求为导向,同时满足PCT最低文献量要求的基础上,保证审查业务能够进行有效的非专利文献检索并及时获取全文。



  非专利信息资源收集内容主要包括二次出版物、期刊、会议论文集、图书、学位论文、防卫性公布物、百科全书、字典、标准、技术报告、因特网公布物以及其他资源。



  非专利信息资源建设应以因特网资源为主,同时充分利用我局现有的电子和纸件非专利馆藏信息资源,并可以通过订购方式获取外部公共图书馆的信息资源。



附件2



  中国专利检索与服务平台规划方案



  中国专利信息检索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检索与服务平台)是我局在“十五”期间提出,拟在“十一五”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检索与服务平台其目的在于利用我局现有的专利信息资源向社会公众和我局审查人员提供权威的信息服务,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一、检索与服务平台的内容和总体目标



  拟建设的检索与服务平台将以我局拥有的专利信息资源,即我局公布的中国专利文献、我局从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局或国际知识产权组织获得的专利文献和我局购买的商业专利文献等作为数据源,对其进行整合与规范,并进行一定层次的加工以获得较高质量的专利信息,以此为公众提供能满足常规信息检索和较高质量信息服务的专利信息检索与服务平台。该检索与服务平台将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构件,通过网络为公众、专业人员提供界面友好、操作简便、数据范围广、检索效率高、信息及时、内容准确并具有一定统计分析功能的中国和世界主要国家的专利信息服务。



  二、建设检索与服务平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知识经济的出现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等资源同等重要,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已成为国际竞争的一个重点。



  在各种信息资源中,专利信息是一种基础性、战略性的信息资源。它集技术、法律及市场等多种信息于一体,包含了与发明创造技术解决方案相关的技术信息;与专利权保护范围和专利权有效性相关的法律信息;以及与反映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经济利益趋向和市场占有欲望等相关的市场信息。其特点是涉及面广、内容全、信息量大、披露早、法律时效性强。它几乎包含了各种行业、各个学科的发明创造。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全世界90%的技术成果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另据欧洲专利局统计,有80%的技术信息以专利文献形式公布,而且通常仅在专利文献中公布。专利技术信息的披露比包含该技术的新产品上市平均要早1至3年。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其专利技术。



  建设专利检索与服务信息平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发、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措施,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在我国科技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科技创新者、市场经济主体和政府部门都需要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拟建设的检索与服务平台将从不同方面满足他们的需求,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提高科技竞争力



  从科技创新的角度看,拟建设的检索与服务平台将有利于科技创新者系统地了解已有的专利技术信息,避免重复研发。欧洲专利局2004年3月公布的一份资料表明,由于信息利用的不足,重复发明和重复研发的投入,每年给欧洲产业界造成200亿美元的浪费。科技创新者通过对专利信息的综合分析还可以知晓某项技术的成熟程度和解决该技术问题的多种途径,了解该技术的演变过程和发展趋势,充分借鉴和利用已有成果,合理地规避他人的专利权,提高研发起点,进行高水平的跨越式研发,创造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从而提高我国的科技竞争力,推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增强我国综合竞争力。另外,在科技创新的管理中,拟建设的专利检索与服务平台也有利于科技管理部门较准确地把握研究开发方向,合理地配置人力和资金等创新资源。



  (二)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看,拟建设的检索与服务平台将有利于市场经济主体更好地利用专利技术,还可以较全面地了解竞争对手的技术资产状况,预测技术发展动向,分析潜在的技术市场和产品市场,掌握竞争态势,规避风险,有比较地选择合作伙伴,从而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资源,主动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促进对内对外贸易。



  (三)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



  从政府职能的角度看,拟建设的检索与服务平台将有利于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地获得专利的法律状态信息,从而更有效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拟建设的检索与服务平台,政府一方面可以向公众提供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全面地获得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的各种有效信息,促进发明创造的传播、推广和应用,实现和提高专利信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借助于拟建设的检索与服务平台,政府也可以对专利技术、法律信息等进行分析,更好地把握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了解由技术创新产生的行业发展热点甚至可能产生的新兴行业,统筹调节,宏观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



  (四)有利于改进我国专利信息资源的利用状况,摆脱国外在技术上的制约



  目前,我国在专利信息利用方面仍比较落后,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美、日、欧从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以来,各自投入超过10亿美元的资金建成了先进的专利检索服务系统,为提高其技术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而我国迄今尚未建立起一套自主的、高水平的专利信息检索与服务系统。我国现有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大多存在着数据不够完整和规范、缺乏深度加工、检索技术落后、共享环境与支撑条件差等问题,致使很多专利信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造成了信息资源的闲置浪费和技术开发的低水平重复,既无法满足社会公众日益迫切希望能够准确、全面、方便地检索专利信息的要求,也影响了我局的专利审查能力。这种状况使得我们目前只能主要依赖外国专利数据库和检索软件获取专利信息,因此在使用上、技术上、以及数据及时更新上都受到外国专利局和商业公司的诸多制约,也不能够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专利信息服务。在当今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形势下,我们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对国外的依赖程度也有所增加,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竞争力和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调整与变革过程中的影响力。因此,为满足公众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的需求,逐步摆脱国外在技术上对我们的制约,并保证我国信息资源利用的独立自主和安全可靠,迫切地需要尽早建立我国自主的检索与服务平台。



  三、检索与服务平台的设计思路



  拟建设的专利信息检索与服务平台从面向用户的对象角度分为中国专利信息检索系统和国家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中国专利信息检索系统以我局数据资源为依托,借助于其它国外数据资源,向以我局审查员为主的专业人员提供数据全面、质量较高,功能齐全、适于专业检索要求的检索系统。该系统将涵盖我国自1985年以来全部专利文献代码化数据和目前所拥有的全部国外专利信息文摘、全文图形数据,实现跨平台、多数据库检索。系统将充分利用我局现有的专利文献馆藏数据,经过对原始数据的加工、处理,在整合我局已有各类数据库之后,利用门户检索技术,实现信息的智能检索,并逐步建成审查员知识库管理系统和特殊业务领域的专题数据库。



  国家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将按照国家信息规划发展的战略方针,向社会公众提供多项检索入口、适于不同层次用户群体使用的服务平台。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将在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代码化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扫描图形数据库、世界专利文摘数据库、世界专利全文数据库和若干个对专利数据深度加工的专题专利数据库基础之上,设计具有初级和高级检索、统计分析、专利预警、专家咨询评估和支持多语言访问等功能的平台。



  四、检索与服务平台的功能设计、构架与实施进度



  (一)中国专利信息检索系统



  1、中国专利信息检索系统功能设计



  (1)源数据的配置



  使用已通过完成对原有按国际专利分类体系分类的原始数据的分检和加工的专利文献数据,形成基于新分类体系的准确、详实的专利数据。数据的加工支持未来数据交换格式,适应自动与人工相结合的加工过程,采用分布式的加工结构,并为多种数据交换方式提供支持。



  (2)数据库异构



  基于现有各类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进行数据整合,利用先进IT技术手段,在统一的平台上实现门户的检索功能,减少用户切换不同数据库的繁琐,实现办事高效、资源统一,从而降低成本。



  (3)智能检索平台



  采用B/S多层结构,由专利检索数据库群、检索引擎、WEB服务器和浏览器等模块组成,为审查员提供多种检索途径,数据涵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符合我国专业人员检索习惯的检索平台。



  (4)知识库管理



  结合我局优秀审查员检索、审查的工作经验,利用审查员知识财富,保存具有代表性的审查方法和技巧,储存到知识库,为培训新审查员使用,同时也为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保障。



  (5)专题数据库管理



  在系统内部建设一些针对特殊业务领域的专题数据库,为需要特殊检索需求的审查员提供经过深度标引的专业化文献检索数据。



  2、中国专利信息检索系统的总体构架



  中国专利信息检索系统主要面向以我局审查员为主的专业人员使用,总体构架要部署在企业级的Intranet环境中。系统工作平台全部采用浏览器方式或跨平台应用程序实现。检索系统从逻辑上分为底端的系统数据资源层、整合服务层、服务端构件层、门户支持服务器层和前端的用户接口和客户端应用。系统的体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1)系统数据资源层



  存放系统所需的所有数据资源,包括自1985年以来全部专利文献代码化数据和目前所拥有的全部国外专利信息文摘、全文图形数据,由数据库管理系统及文件系统提供支撑。



  (2)整合服务层



  由整合服务器提供逻辑数据库支撑,屏蔽异构操作系统和异构数据源的差异性,为系统的数据检索提供一个统一的数据接口。



  (3)服务端构件层



  将系统检索功能的逻辑实现移至服务端构件层,为地域分布的客户端提供统一集中功能服务,构建应用逻辑由应用服务器提供支撑。



  (4)门户支持服务器层



  由门户服务器提供门户环境,将后台用于数据库存放的系统数据资源层、整合服务层集成和服务端构件层在这一层面实现对原有组件的重用。



  (5)前端用户接口和客户端应用



  提供用户界面以及适合客户端实现的少数应用功能(构件发布和监控),放置系统的前端,提供浏览器形式的界面,满足进行中英文统一检索。



  3、中国专利信息检索系统实施的步骤



  (1)2006年实现基本功能



  制订检索系统中数据、应用开发和流程处理等各项标准和规范;利用现有局里的馆藏数据,选定一个检索引擎,设计审查员检索习惯的界面,提供专利检索系统中基本检索功能,包括文摘检索及全文图形的浏览。同时启动专业化检索功能的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和软件开发。



  (2)2009年实现较为强大的功能



  继续完善系统的功能和设计,不断开展数据加工及其软件开发业务,使得已有功能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软件的更合理的利用,建成含有审查员工作经验的知识库管理系统和特殊业务领域的专题数据库。



  (3)2010年进行系统优化



  对系统流程和软件开发流程提出更高的要求,完成高层次、特殊需求的检索数据的加工,满足审查人员在专业领域内的数据检索,对已有系统和功能进行优化。



  (二)国家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功能设计



  1、国家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功能设计



  (1)检索功能



  检索是信息服务平台最主要的功能,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常规信息检索,着重体现系统的易用性和灵活性,消除初级用户使用该系统的技术障碍,使初级用户便捷的查询到所需专利信息,利于申请人查询提交专利信息的状态,了解领域内技术发展动态;二是高级检索,以满足专业化检索需求为标准,面向具有自主创新的企事业单位,引导科技创新发展,包括:截词检索、索引扩展功能、同义词检索功能、检索历史记忆、分类导航功能、跨库检索等等功能。



  (2)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实现对特定检索结果、特定技术领域、特定地理范围、特定时间范围等的统计分析,统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主题词频、专业分类、IPC国际专利分类、专利申请人、专利发明人、国别省市分布、时间范围分布等。



  (3)多语言支持功能



  逐步完成对我国现有公开专利文献的英语翻译工作,提供后控制词表对照数据库,建立中文文献与英文翻译文献的对应,首先提供英文的检索,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按照不同需求,再分门别类地实现其他语种,逐步扩大对国外文献重要信息的翻译工作,并应用于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4)专利预警功能



  实现自动预警和人工干预预警,自动预警是指利用预先制定的检索策略,实现对数据库更新数据的定期定时自动检索,并将检索结果自动发送到定制用户的信箱,可用于追踪本课题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人工干预预警是指在检索结果、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专家的分析点评,为用户提供更高层次的预警分析报告。



  (5)专家咨询评估功能



  以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为依托,提供在线专家咨询服务,专利战略分析服务,为用户提供定制式的高级专利信息咨询服务。为我国科技和经济发展部门的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



  2、国家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总体构架



  根据平台功能设计,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总体构架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层、软硬件平台层、专利信息数据库管理层、应用开发层、安全管理体系和IT管理体系。其中应用开发层包括:检索工具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信息服务子系统和地方子站点管理子系统等。主要用户对象为社会公众。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总体构架如下图所示:







  (1)网络基础设施层



  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网络基础设施共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平台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Internet接入网络,第二个层次是分布式的平台主站、数据加工中心与用于信息交换的广域网,第三个层次是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内部的局域网络。



  (2)硬件平台层



  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中存在着多个类型的、通过Internet和专线连接起来的网络站点,这些站点包括能够完成指定任务的、形形色色的硬件基础设施,它们构成了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硬件平台层,不同的站点所配置的硬件不同。



  (3)软件平台层



  软件平台层介于用户对象和底层基础层之间,其中操作系统是软件平台层的核心。软件平台层提供用于平台软件开发的工具、网络通讯协议、应用的支撑工具和平台应用软件,同时还要包括IT管理体系软件和安全管理体系软件。



  (4)检索工具子系统



  检索工具子系统主要包括:检索数据库模块、通用检索引擎模块、检索应用服务模块、WEB服务模块和用户浏览模块。



  (5)信息发布子系统



  信息发布子系统是一个提供基于网络的、智能的、集成的信息管理和发布系统。针对不同用户对象及子站点提供一个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包括:用户个性化栏目、频道信息栏目、用户管理栏目、用户监控栏目、维护反馈维护栏目。



  (6)专利信息服务子系统



  以其他各系统为依托,在满足基本检索与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根据用户对信息的要求,提供定制化的、针对不同群体的服务子系统。各模块之间留有二次开发的接口,根据需要提供个性化服务。



  (7)地方子站点管理子系统



  提供与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用户的接口,提供服务平台内统一、完整的文献数据和保障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信息。



  3、国家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实施的步骤



  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按照从局部到全局的实施步骤,首先保证提供图形、代码化的文摘数据,逐步实现提供全部代码化的文献数据。



  (1)2007年底完成以下工作



  制订平台建设过程中应用开发和流程处理等各项标准和规范,集成加工后的信息资源,构建网络层和硬件层,开发检索子系统和信息发布子系统,实现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基本功能,并制定分布式发布平台建设的方案。



  (2)2008年启动分布式发布平台的建设



  考虑到用户量和国家网络的现状,建设分布式的发布平台。



  (3)2009年实现高级功能



  不断完善平台的功能和设计,向有特殊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具有统计分析功能、专利预警功能和专家咨询评估等功能的服务。



  (4)2010年平台的优化



  对平台和软件开发提出新的要求,按照社会公众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完成高层次、特殊需求的数据加工;在2010年步骤地完成在地方知识产权部门的分布式站点建设。



附件3



电子专利审批系统规划方案



  一、什么是电子化的专利审批



  电子化的专利审批是指在专利审批的整个过程中采用基于电子信息传输并且电子件作为审查依据的审批流程,专利案卷的纸件可以不必在执行审批工作的各个部门之间流转。从而降低纸件案卷的流转和存储成本(案卷流转过程需要不断进行人工的交接和核销,各个部门都需要为案卷准备足够的库房以存储案卷纸件)。同时,专利审批流程电子化还是提高专利审批效率和质量,降低专利案卷处理成本的重要手段。



  二、我局专利审批系统现状



  “十五”期间,我局在专利审批自动化领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先后实施了CPMSIII系统、电子文档系统、辅助审查系统、电子申请系统等自动化项目,大大提高了我局审批流程自动化的程度,改善了审查员的工作环境,缩短了审查的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审查质量,为实现专利审查电子化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目前我局的专利审查流程是根据纸件推动的审查过程设计的,各个系统也是根据现有岗位的工作进行设计的。并且,由于现有几个系统建设不同步,在设计和实现过程中各系统的关系和接口没有得到很好的定义,使得现有各系统相对独立,没有真正形成完整、流畅的业务流程,并且存在电子数据不完整、错误数据、系统间的数据交互不畅等问题。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专利局都已经基本实现了专利审批流程的电子化建设。美国、欧洲是采用基于图形文档的电子化,日本、韩国是采用基于代码化文档的电子化。因此,实现专利审批流程的电子化是我局跻身世界强局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局“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三、电子专利审批系统的设计思路



  未来我局电子专利审批系统是要建立一个集专利申请、流程管理、审查、公告、复审、无效等于一体的,而且是统一的、完整的、业务流程贯通的电子专利审批系统,实现从专利申请的提出到专利权失效全部法律程序、全流程、全方位的电子化和网络化。



  一件专利申请的法律流程可粗略概括如下:



  电子专利审批系统按照这一流程来设计,将现在以岗位为主线的系统逐渐转换为以专利申请生命周期为主线的系统,各个岗位都是该主线上的一个处理环节,检索系统是处理环节中所需的工具,通过数据处理产生出版和文献数据,通过数据挖掘产生决策支持管理系统。



  系统要充分考虑到电子案卷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法律效力,电子案卷包括图形文档和代码化文档两种形式。案卷信息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案卷处理过程的记录,包括各种状态标记、各种信息的历史记录、著录事项等等;另一方面是案卷中各个文件的电子化形式,包括申请文件、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比文献和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等等,电子案卷也就是一种能够在审查过程中完全代替纸件案卷,表示各种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



  由于现有流程数据的准确性被普遍质疑,错误的电子数据严重影响了流程部门依赖电子案卷进行审查的信心,使得很多本可以完全依赖电子案卷进行的审查的工作也必须根据纸件案卷进行。只有解决了流程中电子案卷信息的准确性问题,才能够真正让我们的审查人员放心大胆的根据电子案卷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在“十一五”期间我们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降低流程中产生的各种过程数据的错误率,才能增强工作人员对电子专利审批系统的信心,大力推进电子专利审批系统的建设和使用,真正实现专利审批的无纸化、电子化和网络化。



  为了使其适应我局业务发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及业务规则的修改与变化,电子专利审批系统需要形成不断完善和改造的机制。



  四、系统功能概述



  专利申请的任何处理都可以通过电子专利审批系统来实现,并且对申请的任何处理均产生电子文档的数据进行保存,作为后续处理和法律证明的依据。对于审查员通过检索得到的对比文献也要建立相应的链接。



  系统实现的总体功能简单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专利申请



  包括电子案卷的网上申请、当面提交和纸件案卷申请后的电子化。在电子专利审批系统稳定运行后,要大力推广电子申请的使用,提高电子申请的比例。



  (二)受理



  完成专利文件(包括专利申请文件与中间文件)的受理审查、受理通知书的发送、申请号的确定和基础数据的首次采集,为电子专利审批系统提供基本的原始数据。



  (三)分类



  通过电子数据对申请进行保密审查、粗分类、IPC分类、向电子文档库追加分类号、实审员确认分类号、分类号合法性检查、IPC分类库的维护、公开或公告时分类号的调整等功能。



  (四)期限监视



  对每一件专利申请从申请日起到结案(包括申请结案和专利权终止)全过程的法定或指定期限进行监控,对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申请,自动通知事务处理人员并自动使申请的状态作出相应的变化。监控的法定期限能够根据申请日、审查阶段和法律状态自动生成和更新。



  (五)费用管理



  对每一件专利申请全过程的缴费期限和缴费数额进行监控,费用包括: 从申请到终止各年度应缴费用、已缴纳的合法和不合法的费用、多余的费用、更正的费用、退回的费用。对逾期未缴纳和未缴足规定费用的申请,自动生成通知书,分别通知申请人和事务处理人员,并自动使申请的状态做出相应的变化。监控的法定期限和数额能够根据申请日、审查阶段和法律状态自动生成和更新。



  (六)辅助审查



  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复审等辅助审查。辅助审查员和有关管理人员完成与专利审查有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包括专利申请检索报告的生成、实质内容的审查、通知书的撰写等,建立检索系统的连接,可以方便审查员检索,并产生对比文献的连接,系统可直接调用对比文献。



   (七)授权和失效



  核对授权通知书、公报袋中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发送授权和失效通知书,授权公告前的准备。



  (八)数据维护



  对电子案卷的数据进行维护,保证电子案卷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九)查询浏览



  查询申请所处的法律状态和全部电子案卷的内容。



  (十)实时统计



  对整个流程中的各个审查阶段产生的流程数据,如申请量、各阶段案件的积压情况、审限、保密情况、恢复量、视撤量等进行实时统计,为专利局对整个审查流程的管理和优化提供基础数据。



  (十一)电子出版



  对要出版数据进行前期电子编辑、处理;完成公报的自动组版;实现光盘出版和从数据库提取、编辑数据,向我局的对外发布系统提供可靠数据。



  五、系统总体结构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系统资源,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和整体性,减轻系统维护的工作量,电子专利审批系统采用如下图所示的结构:



  六、实施步骤



  (一)2006年完成现有系统的分析



  “十五”期间,我们已经建设了包括电子申请系统、专利审批流程管理系统、专利审查辅助系统、电子文档系统、电子出版系统在内的支撑我局审查和流程工作的业务系统。首先要对现有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后期的系统整合和优化奠定基础。



  (二)2006年至2008年完成数据的规范与准备



  图形格式数据和代码化格式数据有各自的优势,如:图形格式数据不便于修改不易引起法律纠纷;而代码化数据可以直接被审查员拷贝,利于撰写审查意见通知书,减轻审查员的工作量。因此电子专利审批系统中应该采用图形文档数据和代码化数据并存的方式,审批过程根据需要调用不同数据。



  目前我局已经有除PCT和复审以外、1999年1月1日以后以TIFF格式存放的电子文档,1985年以后公开文献以XML格式存放的代码化数据,在数据的准备上要理清实现电子专利审批需要补齐的数据,存在的错误数据和系统间不一致的数据。



  对电子数据进行规范,定义清晰统一的数据源格式和标准。



  2006年底前完善图形文档数据库,并建立代码化文档数据库;从2006年底开始对新申请的文件在受理时进行代码化处理,实现电子申请和纸件新申请文件的数据同时进入图形文档库和代码化文档库;到2007年底前补齐全部图形文档数据,2008年底完成以往纸件文档和图形文档的代码化。



  (三)2007年完成电子流程体系的制定



  在充分考虑电子流程的特性基础上制定适合电子化管理的流程管理体系。也就是说将现有的为了适应纸件的管理模式进行整理,提出在电子化专利审批条件下快捷的流程管理模式。



  (四)2008年完成系统的整合



  优化系统构架,完成系统的整合;实现我局各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系统之间的无缝连接,使得业务流程贯通,电子数据在全流程能够很好的使用。



  (五)2010年完成系统的优化



  对整合后的系统进行优化,不断提高系统稳定性,剔除系统中不稳定因素,提高系统运行速度,增强系统监控手段,形成最终稳定成熟的版本。



  七、进度安排



  在整个步骤的实施过程中,可以将目前系统运行比较稳定、数据准备相对完善的实用新型审查部先实现电子化的审批,待时机成熟时再实现其他审批流程的电子化。





加强国家研发与创新体系——改善知识财产管理

有效的知识财产管理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因素,因为它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国内外投资提供有力的刺激。知识财产是一个通用术语,指的是专利、商标、版权、新植物品种、商业秘密、制成品形状或外观设计、电路设计等。法律授予新创意和新产品的发明者某种权利,那就是知识产权。本文对国际知识财产管理近况的评述以专利为中心,旁及其他,重点是知识财产所有权归属和产权保护。



(一) 国际专利活动和专利保护增强



在过去10年多里,专利活动大大增强。1992~2002年,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的专利局申请登记的专利件数从约60万件增加到超过85万件,提高了40%以上。这些数字反映出专利对经济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企业和公共研究机构越来越多地利用专利来保护它们的发明,而各国的专利政策也使专利数量大增。专利政策的目标是促进对创新的投资和知识转化。各国的专利制度发生了鼓励专利活动的重大变化。不仅是新的发明类型使可申请专利的发明增加,专利拥有者保护和行使其权利的能力也提高了,难怪许多人将过去20年称为专利政策时代。



1. 创新过程和技术市场的变化改变着专利活动



在过去10年里,创新作为各国经济竞争优势的推动力,其重要性增加了。创新过程也发生了变化。



创新是企业战略的根本。许多产业部门的企业都将创新和研发视为提高其竞争优势的手段。1991~2001年,经合组织区的产业研发实值增加了51%,从2440亿美元增加到3680亿美元,增加的大部分来自高技术制造和服务部门,这些部门申请的专利增长也最快。



创新过程更加全球化。1998年,跨国公司的国外子公司占了美国、法国和德国制造企业研发的15%~17%,英国超过30%。研发的全球化有助于国际专利活动。



信息通信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扩大增强了新技术信息的可获性,因此使得保密成了不太可行的战略。随着竞争者数量和种类的增加,创新的企业也需要加强法律保护,包括专利。



新的技术企业在创新中起着重要作用。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中小企业研发增速几乎两倍于大企业研发增速。专利对于新技术企业而言尤为重要,因为它们除了有知识财产之外,其他资产很少,需要专利保护以吸引风险资本。



合作加强。产品和工艺在技术上日益复杂,新近科学进步创造的技术机遇增多,技术迅速变化,竞争加强,创新的成本和风险增加,这一切都迫使企业加强合作。在合作种类中,技术许可尤为突出。



技术市场的扩大也方便了合作。技术市场允许通过专利许可进行正规的、以市场为基础的知识交易。专利许可又为专利技术的消化和利用提供另一条渠道。美国企业间许可的费用,在1990年为100亿美元,2000年达1000亿美元。



2. 专利制度近年来发生了变化



专利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大多是朝着加强专利权的方向发展,旨在加强专利拥有者的专有权,扩大专利覆盖面,方便其权利的行使。在大多数国家里,这种加强的转变是和加强专利制度的国际协调相一致的。它依据的观点是,转变和加强专利制度会推动和促进创新。



专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越来越成为新的权力更大的管理机构的责任。2002年,日本政府成立了首相内阁领导下的知识财产战略委员会,其任务是制定国家知识财产战略,实施相应的政策,并于2003年7月公布了知识财产战略计划。在全球层面上,知识产权被纳入国际贸易谈判,世贸组织被授予实施权力,并导致了《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方面》协议的签订。



美国、日本和欧洲的专利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具体表现为:



(1) 知识财产的保护范围扩大了。过去不属于专利范围的领域现在也部分地或全部纳入专利中,尤其是软件、商业方法和一些接近于基础科学的发明也可申请专利。



(2) 专利获得了更广泛的保护。专利权特别是新领域的专利权所覆盖的权利范围往往要比发明人的实际发现和发明的大。



(3) 申请程序越来越灵活,费用越来越低,在国际层面上尤其如此。



(4) 专利拥有者的权利在法院中得到更经常和更有力的行使。自1982年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建立以来,由法院判决的专利无效率大幅度降低。日本将通过成立一个专司知识产权的高等法院的立法。欧洲正在讨论集中化专利诉讼体系的实施。



(5) 对研究使用豁免权的限制加强。目前的发展趋势表明,对运用研究豁免的条件可能会变得日益严格。2002年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只有研究仅为了消遣、满足好奇心或严格的哲学探究时,在美国才获得研究豁免。



3. 公共研究机构拥有专利权



许多国家的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不论其全部还是部分由公共资金支持,都成了知识产权政策拓展的新领域。它们获得的专利称为学术专利。这种专利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鼓励研究成果商业化,给私人和社会带来利益,也给公共研究机构带来收入。



4. 生物技术专利迅速增加



近年来,生物科学的专利活动急剧地增加,在基因和遗传因子的操作和利用等领域正在产生许多令人印象深刻的发明。



对于大部分生物技术产业尤其是生物制药部门而言,专利成了保护知识财产的最重要形式。



对生物技术发明进行专利保护已有20多年的历史了。早期的一个重要法律界碑是,1980年美国高等法院允许一种遗传修饰细菌具有专利资格的裁决,此后凡涉及生命形成的发明均可在美国申请专利。随着时间的推移,法院裁决、立法、多边贸易协议和主要专利局的审查方针均对生物技术发明的专利资格表示认可。



在许多国家里,可获得专利的生物技术发明的范围大大扩展了,诸如基因,基因片段,以遗传学为基础的工具和诊断方法,遗传修饰植物以及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和途径工程研究中取得的许多发明都在专利之列。



1990~2000年,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授予的生物技术专利年增15%,欧洲专利局年增10.5%,而专利总数年增长只有5%。



5. 软件和服务发明可获得专利保护



目前,与软件相关的发明的专利资格是争论最激烈的话题之一。近年来,大多数司法裁决中允许软件取得专利权,软件专利的数量迅速增加。问题是软件是否应当获得专利,如果获得了专利,由于软件的特有性质,是否应当用不同的法规来确保专利活动真正激励创新,允许进行后续创新或增量创新(改进)以及促进知识扩散。通常是基于软件的商业方法专利资格问题进一步激发了这场争论,尤其是人们担心质量低下的专利有可能阻碍新兴电子商务部门的发展。



自1998年以来,与软件相关的发明除了达到新颖性、非易见性和产业应用等一般标准之外,只要能产生“有用、有形和可触知”的效果,就可以在美国获得专利。然而,在欧洲和日本,它们还必须具有充分的技术性。尽管立法工作仍在进行中,但这种观点在欧洲得到了认可。



近年来美国的软件和商业方法发明专利迅速增加。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授予的专利件数,1990年不足5000件,2000年大约为20 000件,占美国当年专利授予总件数的15%左右。



软件和商业方法专利的增长反映了创新活动的增加和专利行为的改变。软件和信息通信技术企业的研发支出在过去10年里迅速增加,仅是微软就从1991年的2.7亿美元增加到了2002年的44亿美元。由于企业将专利作为与其他企业进行联盟谈判的筹码和通过许可产生补充收入的手段,许多企业改变了专利战略,在10年前可以申请而没有申请的专利,现在申请了。



(二) 公共研究机构专利和许可活动活跃



上面曾说到,公共研究机构是许多国家拓展知识产权政策的一个领域。鉴于这一领域的重要性,以下再加赘述。



在许多国家里,大学、政府实验室和大部分研究资金要依靠公共资助的其他研究机构,承担了全国最少20%以上的研发,多则超过一半。它们过去强调公益性和使命性,不重视经济性和商业性。然而,近10年来,它们更加意识到其知识财产的价值。首先是政府认识到,将公共资助的研究成果置于公共领域不会从研究获得充分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国际竞争激烈的年代,需要积极利用这些成果来促进经济增长。公共研究机构的知识财产价值意识主要是政府认识的反映。



因为承认并且需要从公共研究资助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所以政策制定者已将注意力放在了统管公共研究机构知识财产所有权和利用的法规上。美国1980年颁布的《巴赫-多尔法》给从事联邦研究的大学合同人取得专利并将专利许可给企业的权利。此后,大学里的专利活动十分活跃。1993~2000年,美国的大学取得了约2万件专利,一些学术专利取得了数以百万美元计的许可费收入,并导致了3000家以上企业的创办。结果,《巴赫-多尔法》被许多国家视为一种催化剂,它使公共研究资助产生更多的社会和经济收益。



各国政府也鼓励公共研究机构将知识财产保护拓展到新的领域,如数据库、遗传学发明、软件或比较靠近基础研究的新材料。所以,公共资助的研究成果对研究机构和企业更有价值。



对于政府来说,将知识财产所有权授予公共研究机构能使原来可能被束之高阁的研究成果得到更好的利用,从而有力地促进大学独立企业或新办企业的创建,以及新创造工作岗位的开辟。对于公共研究机构来说,所得到的利益有:增加许可费和专利费收入;获得更多的合同研究;促进产学合作;提高机构的声誉和研究质量。



奥地利、丹麦、德国和挪威等国近来已通过新的立法,将公共资助的研究所产生的知识财产的权利授予大学。在芬兰,正在提出有条件地将发明权给予大学的建议。日本和韩国近来进行的资助法规改革已让大学对其研究人员创造的知识财产有更大的控制权。这些政策都倾向于仿效美国的《巴赫-多尔法》。



但是,欧盟成员国的大多数立法举措强调了雇佣法律的改变,让大学教授们不再被排除在雇员创造的知识财产属于雇主的立法之外。这两种改革共有的一个理念是,机构而不是各个研究人员获得所有权,这样可使利用研究成果的企业在法律上有更大的把握,降低伙伴的交易费用,促进更正规、有效的知识与技术转移渠道的发展。



在公共研究机构知识财产所有权及成果转移方面,经合组织科技政策委员会针对其成员国提出了如下建议。



1. 国家的知识财产政策要更加一致



知识财产所有权政策对大学、其他公共研究机构和资助机构应该是一致的。许多经合组织国家已采取立法措施,保证大学和非大学公共研究机构对于将知识财产所有权转给合同方有共同的法律基础。这样有助于产生规模经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透明度,便于第三方利用知识财产。



政府资助机构也可以利用“惯例法典”或者政策指南等非立法的手段,向大学和其他公共研究机构阐明所有权和利用条件,促进一致性。



2. 促进机构层次的知识财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1) 应在大学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当中更多地传播有关专利发明和版权著作如软件所有权的政策。



(2) 应制定要求研究人员公布和报告发明的规定和政策,使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可以进行更强的监督。国家的资助法律和规定可以要求公共研究机构向资助机构报告知识财产,而这种要求应得到管理机制和激励措施的支持。



(3) 应制定和宣传解决利益冲突的条例。各公共机构对解决利益冲突应有明确的方针。政府资助机构可以通过出台全国指导方针来帮助制定标准。



(4) 应允许独家许可同时保护公共研究利益。大学等公共研究机构应有对独家许可进行谈判的自由,但要制定指导方针来保证获许可人未能商业化的知识财产不至流失。还应签订许可协议,让获许可人分担防止侵权的义务和责任,以减少公共研究机构可能要支出的诉讼费用。



3. 提高公共研究机构的知识财产管理能力



知识财产管理必须成为研究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大学校长和公共研究机构主要责任人应当把知识财产管理成为其研究管理计划的一部分,并且要有直接向他们负责的技术转移业务负责人。公共研究机构应有更大的自由和更多的资源用于雇用和培训技术转移管理人员。它的知识财产商业化的成功非常有赖于人力资源,尤其是有科学和产业背景的专业人员。许多国家刚性的公职人员薪金法规限制着公共研究机构雇用专业技术转移人员,应当放松那样的法规。公共研究机构也应该实施专门教育计划,以便培训技术转移方面的工程师、科学家和律师。国家专利局应向大学传播知识财产管理信息。



4. 改进数据收集工作和共享良好惯例



政府和公共研究机构应加强对知识财产活动的监督。政府资助机构要求公共研究机构公布和报告发明可为数据收集提供巨大的激励。大学或研究机构协会可帮助公共研究机构定期收集和共享有关知识财产活动(包括良好惯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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