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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裁定欧盟禁止进口转基因产品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2006-11-24 08:28 综合报道 世界贸易组织 阅读 0
核心摘要: 世界贸易组织裁定欧盟禁止进口转基因产品的做法违反国际贸易规则,该裁决源于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的申诉。欧盟自1998年至2003年未批准新转基因食品上市,形成事实禁令。裁决未判定转基因产品安全性,但要求欧盟调整法规。欧盟表示不会上诉,但坚持其标识和追溯要求合理。事件凸显转基因食品安全与自由贸易的冲突。

世界贸易组织(WTO)于2006年2月7日作出初步裁决,并于同年正式宣布,欧盟国家禁止进口转基因产品的做法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该裁决是应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的申诉而作出的,三国认为欧盟自1998年至2003年期间未批准任何新的转基因食品上市,形成了事实上的禁令,损害了其出口利益。

转基因技术是指利用分子生物学手段,将外源基因转移到特定生物体中,使其获得新的性状。例如,将抗寒基因导入西红柿或草莓,使其耐受低温;或将抗虫基因转入玉米、大豆,减少害虫侵害。以转基因生物为原料的食品即为转基因食品。目前,美国是全球转基因技术研发投入最多、种植面积最广的国家,其转基因大豆、玉米等产品大量出口。

欧盟方面则强调,转基因食品涉及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其法规要求对转基因成分超过0.9%的产品进行标识,并允许成员国限制转基因作物种植,以避免传统作物被“污染”。欧盟认为,其2004年已取消禁令,现行法规符合WTO规则。然而,美国认为欧盟的标识和追溯要求过于苛刻,实质上仍构成贸易壁垒。

WTO裁决并未直接判定转基因产品是否安全,也未明确欧盟现行法规是否非法,但认定欧盟在1998-2003年间的实际禁令违规。裁决后,美国敦促欧盟修改法规,而欧盟表示不会上诉,但坚持其法规的合理性。该事件反映了全球在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环境风险与自由贸易之间的长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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