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两个基本动力。对于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我国制药行业来说,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背景,选择怎样的研发模式来推动技术进步,使企业的新药研发步入良性循环,是决策者必须重视的问题。
我国医药研发模式待创新
自1867年德国巴斯夫化工公司为开发染料技术创建全球第一个企业研发部门以来,研发作为企业独立部门已有100多年历史,其发展大体经过三个阶段:初期,研发模式为科学家主导,成果类似公共产品,商业开发不足,如弗莱明发现青霉素未及时注册专利;20世纪80年代,研发进入策略层面,企业通过投资获取技术专利;当前,研发模式发生巨大变化,技术创新更多依赖策略联盟,如美国大型药企与生物技术公司、大学及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合作,企业更注重研发绩效、市场结合与战略规划。
然而,中国中小型医药企业基本属于生产型企业,采用20世纪60年代的生产链模式,仿制药品重复度高,缺乏品牌和特色品种,产品开发被动跟进市场。大型制药公司多为国有企业,机制陈旧,在市场反馈、技术发展、药政管理、创新药物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未来中国医药研发道路如何走,是摆在所有企业面前的难题。
八大途径可供选择
医药企业可采用的研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与专业公司合作开发、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合作开发、研发外包、研发战略联盟、合资研发、直接采购和仿制开发等。中国企业需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当方式,扬长避短,提高研发能力。
自主研发是创新的基础。世界知名大药企每年投入新药研发费用约占销售额的15%~20%,一个新药平均研发费用为1亿~5亿美元。中国企业存在创新基础薄弱、成果产业化机制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但少数优秀企业已具备雄厚实力,从长远看,必须加大科研投入,从仿制走向创制。
与专业公司合作:国外药企常与中小型开发企业或专家合作。国内中小型科技开发企业有较强研发能力,可考虑合作。例如,沈阳三生制药1996年在美国设立研究机构,聘请生物学博士和旅美学者,利用国际前沿技术完成上游研发,同时在国内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负责下游转化,缩短了产业化周期。
与科研机构合作:国内科研机构受传统观念影响,与企业结合不够。医药企业尤其是中药企业可积极合作,形成优势互补。海王集团1989年与青岛海洋研究所合作,研制金牡蛎,半年后试制成功,奠定了成功基础。
直接采购:全球药厂为降低风险,常高价购买成熟技术和产品。我国医药技术市场年交易额约80亿元,年增长10%左右。企业可比较研发与采购成本,选择后者。东盛科技通过收购江苏启东盖天力制药,获得“盖天力”和“白加黑”等核心产品,提升了核心竞争力。
模仿开发:我国新药开发常走“国外元件、国内组装”道路,仿制或引进专利保护期外产品。由于规模效应和成本控制,短期内仍有生存空间。但自1993年起药品实行20年专利保护,仿制专利药可能面临4亿~10亿美元赔款,单纯仿制将更加困难。
以上5种模式是当前常用方式。在研发全球化阶段,企业还可通过以下3种新颖模式提升能力:
研发外包:跨国药企将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中小企业。美国每年生物医药研发经费中40%~50%用于外包,且正向亚洲转移。国内企业参与外包可同步全球研发,增强创新能力,学习管理运作模式,获取利润反哺创新。但国内企业多停留在“闭门造车”阶段,需将非核心业务分包出去。
研发战略联盟:医药研发项目交易逐渐转向投资型战略联盟,包括占有股份、成立合资公司、研发机构作为大集团基地等形式,弥补了企业研发力量不足,在全球配置资源。
合资研发:创造自主知识产权与引进国外技术并举,围绕新产品建立技术平台,研发型与产销型企业合作开发,其中合资开发是重要形式。我国有低廉优质的中低端研发力量,可整合国内外资源,降低成本和风险。
技术全球化是“双刃剑”,给我国制药企业带来机遇和挑战。有专家认为,中成药、生物制药领域机遇大于挑战,化药领域则挑战大于机遇。中国化药企业需利用全球化趋势,通过承揽研发合同、合资或联盟,积累经验,学习先进研发思想、标准和技术,5~10年后有望走出不利局面。